“房子一移,兰博基尼;房子一扒,宝马奔驰;房子不动,还骑电动;拆字一喷,一步登天。”拆迁对于很多家庭来讲,都是非常好的事情,但总有些狮子大张口的拆迁户,将好事变坏,成为了人们口中的“钉子户”。
“钉子户”,一般是指身处闹市或商业开发区的房屋所有人,因拆迁补偿达不到心中的预想,不愿搬迁,一直守在家里希望政府能够给自己巨额补偿,日后飞黄腾达。
在我们国家拆迁法律尚未健全之前,存在过许多钉子户因拆迁获得巨额补偿的情况,让旁人羡慕不已。但也有钉子户,因补偿要的太多,当地征收方无法满足,就导致其他人房屋全部拆除,单单剩下自己,房子还在,钱没拿到。
这个占地约40平米的小屋,屋外挂着晾晒衣服,还有人居住,却能让城市道路建设绕道而建,被网友称为广州“最牛钉子户”。可就是这样的“钉子户”,都没有拿到满意的补偿,只能在这小屋里居住下去。
那么2021年当“钉子户”,还能像之前那样拿到高额的拆迁补偿款吗?
从万典律师办案经验总结来看,现如今拒绝搬迁做“钉子户”,索要巨额补偿款是不现实的。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以及《土地管理法》的完善,让我国征地拆迁有法可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被拆迁户,如果他们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征收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这种情况下征收方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目前局势来看,大部分地区征收也开始采取“个别征收模式”,即:当已签订搬迁安置协议的合法产权比例不低于95%(通常情况)且符合房屋征收规定的,市、区政府可以依法对未签约部分方式实施个别征收。
这里讲的个别征收,就是针对“钉子户”来说,当大部分拆迁户已经签订拆迁协议后,对于个别钉子户,政府可以对他们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补偿金额按照评估机构评估报告中的结果,如果这个时候钉子户们仍不采取法律措施,那么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拆除房屋,补偿也不会增加。
所以说,2021年当“钉子户”,最终的结局就是被法院强制拆除,补偿也不会有所增加。
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及时补偿原则和公平补偿原则。在拆迁中坚持自己的原则是好事,但如果没有搞清楚自己的处境,漫天要价地坚持,一旦开发商逼急了停止拆迁,后悔的可是自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定了“同房同价、市场价补偿”等基本原则,所以,被征收人可以据此测算一下自家房产值多少钱,把这个价格作为将来争取补偿数额的参照基数,只要接近这个参数了,说明补偿基本到位了,就得见机行事,见好就收。
但还是有不少拆迁户在巨大补偿面前迷失了心智,贪心起来。如果自己估算的房屋价值为200万,那么可以提个220万甚至是250万的补偿,然后和开发商的人慢慢商量,或者委托专业拆迁律师介入,最终拿到一个不错的补偿。但如果你直接要价300万甚至更高,远远超过了自己房屋的补偿,也超过了开发商能够接受的价格,那么征收方肯定不会答应,接下来要么就不拆,要么就强拆,自己也无法拿到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