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拆迁行政方确确实实存在违法行政行为,万典律师,整体布局,周密分析,针对如下几点进行辩诉。这里也值得其他拆迁人注意一下。
第一、被告实施强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决定和执行决定,直接实施强拆行为,二被告主体适格。
第二、被告未保障原告任何陈述申辩等权利,也未依法履行公告、催告程序,直接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严重违法。
第三、被告超越职权直接作出强制拆除行为,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严重违法。
第四、被告未保障原告行政复议、诉讼的权益,在节假日实施强拆,严重违法。
第五、被告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违反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定原则,严重违法。
第六、被告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并非出于公共利益,而是为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商业开发,执法目的严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