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实践中,有的被拆迁人的房屋可能刚刚装修时间不长,还很新,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白装修了,这笔费用也就白白损失了?
当然不是。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被拆迁人损失也太大了。现在的房屋装修并不便宜,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对于新房子大家都愿意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装修得好一些,毕竟是要长久居住的地方,装修可能也就这一次,所以大部分人都愿意咬咬牙掏这个钱,少则几万,多则数十万的都有。所以装饰装修费用并不是个小数目,房屋遇到征收拆迁也会把这部分考虑进去。
首先要明确装修属于房屋本身价值的体现,如果遭遇拆迁,可根据房屋装修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就是包含在“房屋价值补偿”里的,具体补偿多少,则需要经过实际的评估来确定。
那么在评估这个环节,大家一定要留心了,我们之前也多次讲过拆迁评估的重要性。拆迁方为了节约成本,肯定是能少给就少给,而拆迁评估很大程度决定了你能拿多少补偿,部分拆迁方可能会在这个环节做文章,比如单方面决定评估机构,作出不利于被拆迁人的评估报告。所以大家自己一定要积极参与进来,评估机构协商选定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千万不要在这方面吃亏。
装修费如何评估?
装修费评估,一般会有以下几点考量:
1、时间节点
装修装饰材料价格的市场波动比较快,而这个时候被拆迁人应注意装修购买时材料的价格和拆迁时装修材料的价格,尤其是对票据及付款记录的保存,当然对刚刚装修完就遭遇拆迁就应与当时的价格做比较,如果时间教久远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折旧对比了;
2、费用组成
装修造价的组成一般由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等,对于有票根的按照票根计算,没有票根的按照装修时实际情况而定;
3、折旧费
装修完毕后直至使用所产生最大的价值在5到8年,逐年递减,也就是说考虑到实际使用情况除外,对这几年产生的损耗也要计算当中,最后通过实际折旧情况进行减免,如果时间过久或装修情况比较差也就不产生费用了;
4、不可移动设备
家庭中会出现各别家具及电器设备在装修时固定好的,日后很难移动改装,所以这部分应按照折旧处理,也要记录到装修费当中。
万典律师提示
对于装饰装修费用的补偿,店面商铺拆迁应该尤其注意。因为有的经营性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比起一般住宅的装修,花费更高。而且还有一些设施、设备的补偿,很容易被忽略。比如设备搬迁过程中因拆卸、包装、运输、安装等所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设备、设施费用是由各地自行规定的。商铺所有人可以密切关注当地的设备设施补偿规定,以防遗漏该项补偿。
另外要告诫大家的是,不要贪心,有个别被拆迁人在得知拆迁消息后加盖加建,或是大肆装修,以期能拿到更多补偿。实际上这是违法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加建或是新装修的部分,根本拿不到补偿,钱就白花了。拆迁方也不是冤大头,最后吃亏的还是被拆迁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