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有网友提问:为什么很多律师都是建议先协商,而不是直接诉讼?
这个问题很值得讨论。其实在征收拆迁领域,律师也会强调,大家一定要把握住协商的机会,协商不成的情况我们再考虑走法律途径。当然,也可以二者同时进行,边打边谈,这也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状态。但确实还有部分被拆迁人可能比较着急,觉得协商用处不大,来去推拉浪费时间,所以干脆拒绝沟通,认为诉讼才能快到斩乱麻,直接解决问题。
其实这样想的话,很容易错过一些可以和平及解决问题的机会,毕竟我们打官司,最后要的结果也是双方能就补偿达成一致,如果维权初期就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对被拆迁人来说,也节约了维权成本。
那么在拆迁类案件维权过程中,律师建议大家把握住协商的机会,总体来说出于以下考虑:
1、出于为当事人节省成本的考虑。维权过程中涉及到金钱成本、时间成本、执行成本等等,投入很大。而有的能协商的案子,确实不一定非要诉讼,直接起诉可能会激化矛盾,本来可以协商的问题直接没有了协商的余地。
律师在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有协商基础,或者说协商结果能获得的结果优于诉讼,会建议当事人可以先积极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再进行诉讼维权。
2、让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自己了解案件难易程度。当事人自己并不懂法,对自己和对方的情况可能把握得并不准确。这就导致部分当事人觉得对方一定会妥协,或者自己这个案件没什么难度,胜券在握,坚信自己的想法,这种情况下可能和律师也说不到一块儿。
而让当事人自己先去协商,则有利于当事人自己对案件有一个更加准确的把握,会发现之前有些想当然了。之后就算委托律师,也能尽量配合得更好。这样是有助于后续维权的。
3、协商是维权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即使当事人已经委托律师并在走法律维权程序了,如果征收方仍有协商的意愿,律师也会建议大家把握住这些协商的机会。因为征地拆迁维权,大家的目的一般不是说打赢官司争口气,而是想要拿到合理的补偿或赔偿。律师函、协商、复议、诉讼多管齐下,如果能在前面的环节达到我们的目的,不一定要再费时费力往下走。所以基本都是官司边打边谈、以打促谈。
那么协商有哪些注意事项,或者说有哪些技巧有助于我们提高补偿?
我们总结一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1、态度积极,主动协商。
大部分征收方一般都会上门来找被拆迁人协商,一次不行就多跑几次。被拆迁人这个时候就主动积极参与协商,倾听对方的意见,说出自己的想法,不要闭门谢客,拒绝沟通。也不用一上来就摆出强硬的态度,以威势压人。这样其实容易给人留下难以沟通的印象,可能来过一两次,沟通效果不理想就不再来了,最后直接下发补偿决定书。这样对被拆迁人更不利。
2、合理定位,理性谈判
这个也是老生常谈了,补偿多少要贴合实际,拆迁补偿谈判和在市场上讨价还价还是有区别的。被拆迁人所要求的补偿不能是自己想要多少就要多少,或者直接狮子大开口,这些情况一般都是网上一夜暴富的拆迁户新闻看多了。应该基于对自己房屋价值的了解,对周边房屋市场价的调研,提出合理补偿要求,可以略高于心理预期,但不能高得太离谱,这样才能有谈判空间。
3、不卑不亢,不要露怯
谈判时心态平和,把自己放到和对方平等的地位上,不要因为对方是政府工作人员露怯,没有底气,这是我们自己的房子,我们在努力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挺直腰杆,理直气壮。不故意刁难人,但也要不卑不亢。同时要坚定信心,不能遇到小的阻力就放弃。
4、知己知彼,提前准备
我们不打没准备的仗。协商谈判前也要做足功课,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最重要的是梳理整个征收过程,看看对方有没有违法的地方。如果找出了违法点,也就拿捏住了对方的短处,成为我们谈判的筹码。
万典律师提示:
总之,大家不要抗拒协商,而应该尽量利用协商的机会,为自己争取更加合理的补偿。当然,律师给出的协商建议只能应对一些较为普遍的情况,没有什么万精油的对策,具体到每个案件,可能又有更为艰难、复杂的情况。
所以还是那句话,具体的情况要具体分析,大家拿不准的时候还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第一时间获得正确、有效的维权指导,大方向就不会错,后续维权之路也会少走很多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