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国有土地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都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作为被征收人一旦遇上征地拆迁,那么就需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积极地参与到其中,遇到不明白、不懂的问题或是不知道的事情,一定要记得咨询征收部门或是专业拆迁律师,这样才有可能避免合法权益的情况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以下8个基本问题,是大家必须要问清楚的:
一、征收项目是否是因公共利益
在遇到征地拆迁时,一定要记得问征收方是因为什么要占用土地,这可以知道征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前提条件就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因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展开的征收,因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展开的征收,等等。
实践中,如果征收项目并非是因公共利益,或者说是征收项目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划或是计划的话,那么此次实施的征收就不合法,此时,被征收人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或是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安置的地点、过渡期等细节
通常来讲,拆迁安置的地点应该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就近安置。且安置地点应在拆迁工作进行之时及时向被拆迁人明确,并在安置补偿协议中对安置地点、过渡期限以及协议履行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如果未明确安置地点、过渡安置时间过长、或者完全没有约定安置补偿的违约责任,一旦在这样的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就会由被拆迁人自行承担协议中存在的风险。
三、有没有获得征地批复
征收集体土地不同于征收国有土地,征收方只能是在完成前期征收工作,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才能正式征收,如果没有征地批复文件,或是拿着好几年的文件征地批复文件强行占用土地,那则征收行为就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是不合法的行为。
因此,在遇到征收后,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向征收方索要征地批复文件,如果征收方不给,那么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倘若相关部门不公开,被征收人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征收行为违法等。
四、评估机构怎么选
按照法律规定,评估机构的选定应先由征收单位给予一个适当的时间由双方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若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不成,再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一定程序确定。也就是说评估机构的选定被征收人是有参与权的。
另外要关注评估机构的资质,是否有相关证书,否则作出的评估报告可能会严重影响结果的公平性。
五、征收主体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土地管理与房屋征收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因此,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房屋的征收主体只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而其他的街道办、村委会、第三方单位等都无权作为权力主体负责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同时,征收主体区别于征收实施单位,受到征收主体的委托,负责的征收单位和部门可以具体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而征收主体才是我们在遇到征收争议时对征收行为“负责到底”的行政机关。
六、相关部门占用土地的建设行为是否合法
了解过《土地管理法》的人都知道,征收集体土地必须要办理农转用地审批手续,只有拿到了审批手续,那么其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才有可能是合法的。
也就是说,只要征收方有合法的征地批文,即征地批文没过期,落款日期正确,有批准征收土地机关部门的红章,该征地批文不是采取欺骗等手段获得的,那么相关部门的建设行为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行为。倘若村民发现征收方没有征地批文,而是直接占用土地进行建设,那么其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行为。
所以,大家在看到有相关部门占用自家承包地进行建设时,首先要明确自己有没有拿到补偿,有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或是征收方有没有拿到征地批文等。一旦发现征收方没征地批文就占地建设,被征收人则可以向国土部门举报。
七、补偿安置多久落实
一般情况下补偿安置应当要在三个月内落实。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的被征收人真正拿到补偿安置往往可能需要好几年,所以提醒大家,拆迁补偿多久支付,安置房多久交付这个问题一定要问征收方,并对此次谈话进行录音。
当然了,还要提醒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时,也要要求征收方将具体的支付补偿款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明确在协议里,对于征收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将具体事项明确在协议里的协议,一定要拒绝签订,避免日后征收方毁约、违约等。
八、是否有征收补助和奖励
有些地方针对征收拆迁的特殊群体以及实际情况,还会对生活困难人员及房屋公摊进行格外的补助,并对规定时间内主动配合拆迁搬迁的被拆迁人进行一定的拆迁奖励。
其中,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公摊补助则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额外补助,同样也有相应的补助标准。
而拆迁奖励则通常作为拆迁方游说被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宣传重点,对最先配合的被拆迁人给予一定的金额补偿及部分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