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疫情阴影笼罩的2022年已经过去了,进入2023年,农村的发展将迈入新的进程,从最近国家的相关政策也能看出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仍然是未来国家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就目前的信息来看,未来在乡村建设以及乡村规划中,3类村庄依然要进行全面拆除。
第一类:无人村、空心村
对于农村拆迁还是不拆迁其实早已在乡村振兴中规划了分类,意味着不是所有的农村都要发展的,毕竟乡村范围太大,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好事才是重点,对于没有开发价值和发展力量的村子就无须再投入,不然只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而其中之一就是存在的大量空心村、无人村,这些村子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常年不返乡,或者已经在外地购房,村内的房屋长期闲置无人住。同时基础设施落后,没有人愿意留守,村上除了几个老人之外几乎没有人烟。
这样的村子如果不拆除,十几二十年后也会被时间遗忘。因而这样的村子都要进行有序拆除的,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
第二类:重大工程征迁村
当然,不是空心村也不是都能躲掉被拆除的命运,即便村内人口众多,哪怕处于城郊优势的地区,但是如果遇到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那么利弊权衡之下该拆还是要拆。
我国建设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如公路、轨道交通、飞机场每年都是快速增长,同样我国工业建设、国防建设、矿产开发都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而如果这些重大工程需要占用村庄的,那么这些村庄也是要进行拆除的,这也就是我我们常说的公益性拆迁,最终还是造福于民的。
第三类:生态环境恶劣的村
我国的村庄大都是经过长达几百年的聚居所形成的,正常的情况下都是比较适宜人类居住的。但是自然环境随着时间不断改变,很多村庄原有的地貌发生改变,再加上人类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地球的地壳变动等等使得原有的村子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不再适宜人类居住。
严寒、高温、地震、火山等等造成村庄破坏的,这些村子都需要进行拆迁处理。
此外,根据最新发布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村家庭只能一处宅基地,且要符合省市规定。这个规定也就是目前大家都知道的“一户一宅”,即一个户口本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这一建房政策无疑是加剧了农村建房的难度。
从2023年1月起,农村或将严查“一户多宅”,并且,还有3类建房将面临拆除。
第一类:违规一户多宅
今年,也就是2023年,将是《农村宅基地暂行办法》全力推行的一年,因此,对于一户多宅的整治必然更加严格。根据目前的消息来看,“一户一宅”是为了实现所有农民户有所居,同时也防止农村里某些人随意占地建房,导致其他有需求的农民无房可建。
有农民朋友可能会担心,自家就是一户多宅,是不是一定会被拆?这里我们也在之前的文章中专门讲到过,也有一些列外情况,如以下5种情形造成的一户多宅,应当分情况处理,不一定会被当作违建来拆除:
1、因户口回迁造成的一户多宅
2、因继承造成的一户多宅
3、宅基地总面积符合当地规定的一户多宅
4、本村村民相互之间的合法买卖
5、因分户而产生的一户多宅
这里只会对违规的一户多宅进行拆除,如因没有进行审批而先自行建房的一户多宅,又如因异地建房而没有及时拆除旧房的一户多宅等,这些都是违规的。
第二类:违规建房
以前在农村建房很容易,只要划块地就能随便建了。但是现在不行了,现在需要满足很多条件才能建房,不是谁想建就能建。首先,要有合法的宅基地,这需要经过村、镇、县三级审查,而且建房的面积、层高、技术要求、验收标准都是有规定的,不能随意更改。
同时,在农村建房的,还要符合当地要求,不能在耕地上建设,必须在规划区域内建设。而即便是一户一宅,也同样如此,不然都属于违规建房,都会被拆除的。
第三类:危旧老房
在这些年,我国农村地区发生过不少自建房倒塌事件,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这些倒塌的自建房,大多都是以前建的一些土房子,这些都算是危旧老房了。
为了保证老百姓的住房安全,国家这几年一直在推行农村房屋改造,并且要求各地村干部逐一排查这类危旧老房,并对它们进行鉴定。被鉴定为危旧老房的房屋,能够加固修缮的就进行加固修缮,不能的就必须拆除重建,以避免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
其实,无论是国家层面的最新立法还是各省市近期陆续出台的地方性规定,都在强调不断完善征地补偿程序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旨在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建设与发展。
大家要做的就是多多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和当地的规定,也需要掌握农村征地程序和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知道自己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听证权等法定权利,并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