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后,对征收拆迁过程中的抢栽抢建行为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抢栽、抢种、抢建一般是指在需征收的土地范围内,政府征地启动(拟)公告后,被征收土地单位或个人在告知规定的征迁范围内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和林果苗木及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行为。
那么一般对抢栽抢建行为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被征收人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不可盲目抢栽、抢种、抢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已经形成地上附着物的,政府有关部门会限期让被征收人自行清除;逾期未清除的,由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清除;以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费的,依法没收非法所得;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所以大家可以看到,违规抢栽、抢种、抢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关于抢栽抢建行为的认定时间节点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行为基本算是拆迁抢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通常认为,征收范围确定的标志是房屋征收公告的发布。可见,是否属于抢建且不予补偿的行为,关键的时间节点是房屋征收范围公布的时间。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第九条规定:
“在征地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另外,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而骗取征地补偿款数额较大或巨大的,可构成诈骗罪,情节严重者可判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在征收拆迁来临时,千万不要盲目地去抢种抢建,这样不仅违法,也达不到你想要的提高补偿的目的。
但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行政机关有关职能部门管理不严、不到位的原因,导致一些没有依照法律程序建造了房屋,有关部门因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没有对其及时处理,以致该建筑被长期使用,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后的无证房屋,可能会出现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抢建的情况,这类房屋虽然属于无证房屋,但并一定就是违法建筑,不能直接认定违建不给予任何拆迁补偿。
【真实案例】抢栽树木获取巨额补偿,当事人一审被判诈骗罪最高获刑11年
【虽然法律规定了是否属于抢建且不予补偿的行为,关键的时间节点是房屋征收范围公布的时间。但有些人会抓住这个漏洞,以为在发布公告之前抢栽抢建就相安无事了,其实不然,我们看2022年6月一个广受关注的案例。】
2022年6月,北京延庆区八达岭镇大浮坨村两村民被指控在2014年至2017年间,为骗取兴延高速、延崇高速、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周边绿化建设工程项目征地范围内地上物补偿款,分别或共同租用同村村民土地,抢栽抢种经济价值较高的白皮松、油松等树种,冒充原生树木,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600余万元。
本案庭审中,控辩双方对抗激烈,两人辩护律师提出,上述工程有两个项目政府没有发布征地公告,另一个项目的栽种行为发生在拆迁公告发布前,不属于“抢栽抢种”,不构成诈骗罪。
但这一意见未被法院采信,称公告的法律意义在于行政告知,实践中,社会公众根据一般日常生活经验,可以根据探孔判断征地占用的范围,甚至可以准确判断相关路线走向,进而抢栽抢种,以谋取高额赔偿款,“该案中,两人主观上具有确定的诈骗的直接故意。”
9月20日,延庆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人犯诈骗罪分别获刑十一年六个月、六年十个月,并退赔受害单位损失482万余元。当时,其中一名当事人家属表示已提起上诉。
该案庭审的焦点:政府发布公告前种树,是否构成“抢栽抢种”
宋某良辩护人提出,根据国土资源部指导意见、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政府告知或者公告之日为基准日,宋某良没有抢栽抢种,该案没有证据证实三个项目按照规范有效的公开发布公告。
对此,延庆区法院认为:一方面,被告人宋某良、姬某强租用他人土地,并约定在获取补偿款后予以分成,以抢栽抢种的树木冒充原生态树木,骗取拆迁补偿,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险性。
另一方面,公告虽是重大建设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其法律意义在于行政告知,保证社会公众对相关建设项目知情权,也是界定相关征拆赔偿范围的一个重要时间因素。但实践中,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前,会在被征占地范围内开展勘察、打孔等工作,而社会公众根据一般日常生活经验完全能够判断出征地占用的范围,甚至可以准确地判断相关路线走向,进而着手抢栽抢种苗木,以谋取高额赔偿款。
延庆区法院认为,本案中,在案证据可以证实,被告人宋某良、姬某强等人能够通过帮水裕村、石峡村的征地补偿情况、大浮坨村的勘探打眼情况等判断工程路线走向,明确知晓拆迁范围,此事抢栽抢种必能获得补偿,事实上其确实也获得了巨额补偿,其具有明确的违法性认识,可以认定两名被告人主观上具有确定的诈骗的直接故意。故被告人宋某良的辩解及二报告人的辩护人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纳。
所以最后提醒大家,一定不要在利益驱使下违法抢栽抢建,不要试图钻空子耍小聪明,不然非但拿不到更多的补偿,反而可能违法犯罪,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