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1、零售商业用地: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和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等的用地。其他适用业态类型:创意产品销售场所。
2、批发市场用地: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3、餐饮用地: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其他适用业态类型:旅游观光(景区、休闲观光农业园内餐饮服务设施)。
4、旅馆用地: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其他适用业态类型:培训中心,酒店,旅游观光(景区、休闲观光农业园内住宿服务设施)。产权式酒店用地按“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标准执行。
5、商务金融用地:指商务服务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信息网络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广告传媒等用地。其他适用业态类型:文化创意产业(动漫、游戏软件开发、制作、建筑设计、专业设计),SOHO公寓式办公,企业总部(经营管理总部)。
6、娱乐用地: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影视城、仿古城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其他适用业态类型:KTV、夜总会,旅游观光(主题公园)、休闲观光农业(娱乐、民俗观光设施等)。
7、其他商服用地:指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赛马场、高尔夫球场、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网点、物流营业网点,及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配套的服务设施等用地。其他适用业态类型:汽车4S店、健身会所,机动车训练场项目,养老服务(营利性养老院、老人公寓等),现代物流(运输型物流项目,仓储型物流项目(商业仓储),陆地港、公路港等综合服务型物流项目),会展中心。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