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公房与私房,有什么区别?
公房,顾名思义就是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公产房不同于私房在于其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是一种公有住房,即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二、公房以产权人为标准,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别:
第一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第二种,是单位自管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第三种。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