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现在我国实施的最新宅基地政策中,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少数地区试点“宅基地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外流转”)都只能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宅基地的转让,在《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条中,有明确的规定:“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此外,在现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政策下,我国对于农村“一户一宅”做出了明文规定,并且对“一户多宅”的农民按照不同地方政策采取收回、罚款等打击措施。而且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这些严格的宅基地保护性政策,都给宅基地的转让带来了困难,而在价格上,由于转让人群受限(多为那些没有宅基地的或者“80后”、“90后”结婚需要盖房的年轻人),都是“乡里乡亲”,也就决定了宅基地转让价格不可能会被抬得很高。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