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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供济南市济阳区2019年度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位置:国道220线以东、新元大街以南范围:东至王李居;南至济南大润发仓储有限公司;西至王李居;北至新元大街权属: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北镇(街道)王李村(居);济北镇(街道)菅家村(居)。用途:住宅用地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济南市济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涉及Ⅰ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3号)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济南市济阳区国土资源局会同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三、其他事项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5日由济南市济阳区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有关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