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的”危房“就是没有安全保障的房屋。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房鉴定标准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被称之为危房。
目前的危房鉴定机构已经非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均为市场化的中介机构。产权人在认为其房屋属于危房时,只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来鉴定,鉴定后按不同的程序来整改,或者到规划部门申请改建。
危房的鉴定分为四各等级A、B、C、D分别为A级:非危险房;B级:危险点房;C级:局部危险房;D级:整栋危险房。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危房本身就存在一定威胁性,如果房屋被鉴定为危房后,责任主体应根据危房成因区分情况、责任法定。在强制拆除时也必须知道其拆除理由,并且相关部门需要提供一定的补偿。但在拆迁中,达不到危房的标准就强拆,这实属是违法行为。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