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为了加快征地进度、降低成本,某些征收部门可能会作出一些违法行为。但由于大部分农民都存在着对征地流程、程序等事项不了解的情况,因此对于这些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是不知情的。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被拆迁人都享有哪些权利?
1、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知情权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在不同的阶段农民享有许多方面的知情权。
3、听证权
通过行使听证权,被征收人能够充分了解征地、安置和补偿的各项事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十四)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以上就是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享有的权利了,受到侵犯时要进行维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拆迁维权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