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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王xx、高xx等29人代理律师陈海峰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涛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江苏省人民政府案情介绍王xx、高xx等29人系江苏省沛县某村村民,沛县人民政府为建设沛县安国镇采煤塌陷村庄汪塘搬迁二期工程,拟申请征收该县安国镇张庄村、安国村的集体土地13.7540公顷(耕地12.4434公顷)。2016年12月12日,原沛县国土资源局向张庄村送达并张贴《征地告知书》(沛国土征字〔2016〕第106号),告知了拟征地事宜和听证权利。2016年12月16日,张庄村村委民委员会及部分被征地农户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盖章、签字,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予以确认。2016年12月23日,沛县人民政府逐级上报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申请沛县安国镇采煤塌陷村庄汪塘搬迁二期工程建设用地。2017年1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作出苏政地〔2017〕29号批复,批准了上述用地申请。其中,征收申请人所在的张庄村集体土地13.2156公顷,申请人的承包地在上述征地范围内。委托万典律师王xx等29位申请人认为此次征地存在不合法的地方,故共同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陈海峰、夏涛二位律师共同维权。律师介入后收集证据,调查案情,发现此次征地涉及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