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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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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xx诉诉赤峰市松山区政府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一案的代理意见审判长、审判员:   我接受李xx的委托,依法担任其起诉赤峰市红山区政府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的代理人,经庭前认真核对证据、研究案情我已经比较客观的掌握了本案情况,现结合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情予以重视和参考:   第一、原告房屋属于商业用房,被告认定为住宅明显减少补偿。   本案中,被告所做补偿决定和补偿方案,将原告的房屋认定为住宅,而实际上原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商业,实际用途也是用于经营,属于商业用房,明显将原告的补偿严重降低。    而实际上,该地段中商业用房格市场价值为12000元/㎡以上,而住宅价值为5000/㎡,相差甚远,但被告给予的补偿仅为3900元/㎡(被告安置房价格优惠价为3190/㎡),认定事实严重错误,其他人住宅用房评估均是按照    元/㎡。   第二、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没有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选择属于强行指定。     1、没有给予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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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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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与县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博弈     黄某等人系安徽省黄山市黟县的普通个体工商户,在黟县县城中心地段购买了门市房并用于经营,2012年县政府决定将实施旧城改造,黄某等人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之中。     然而令黄某头疼的事情是本次征收,政府对商用房屋只给予货币补偿,不给产权调换,而货币补偿的金额又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根本不能购买同地段、同面积的门市房,双方因此无法达成一致,县政府为推进征收工作,于2013年10月30日对黄某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限期搬迁,移交房屋,否则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律师:王卫洲,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     黄某等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以后,感觉压力非常大,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听说本县有一拆迁户因为拆迁请了北京的律师跟政府打官司撤销了征收的征收决定,他就是去打听了一下,经该拆迁户介绍他知悉北京的王卫洲律师是专门办理房屋征收案件,于是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与王律师进行了咨询,律师告知房屋征收必须有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两种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于是黄某决定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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