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WE'LL MAKE EVERY EFFORT TO SOLVE YOUR PROBLEMS

新闻中心

NEWS

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1011室 
电话: 400-150-9288
010-86393036
邮箱: 15810784790@163.com

欢迎关注万典律师官方

微信公众平台

  • 2019 . 05 . 30
    龙湾区(高新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小微园置换实施细则(暂行)第一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切实做好龙湾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工业用房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节约集约土地资源,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2017〕1号)、《温州市龙湾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暂行)》(温龙政办发〔201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小微园置...
  • 2019 . 05 . 30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为进一步明确龙湾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位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和村庄,不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位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不编制村庄规划。而今年我区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位于温州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因此不符合浙政办发〔2017〕43号和浙政办发〔2014〕73号文件规定的补办条件,不予补办相关审批确...
  • 2019 . 05 . 30
    温州龙湾区《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说明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位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和村庄,不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位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不编制村庄规划。而今年我区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位于温州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因此不符合浙政办发〔2017〕43号和浙政办发〔2014〕73号文件规定的补办条件,不予补办相关审批确权手续。对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涉及的未登记房屋,按现行政策处理。(采晴整理)
  • 2019 . 05 . 30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1号)、《温州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温政办〔2016〕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管委会)研究,现就加快推进我区城乡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的要求,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就急从紧的思路,把集中开展城乡危旧住...
  • 2019 . 05 . 30
    一、起草目的及依据为全面排查治理我区城乡危旧住宅房屋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1号)、《温州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温政办〔2016〕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在前期治理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二、起草过程根据区领导指示意见,区住建局对我区城乡危旧住宅房屋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代为起草本实施意见,于2017年4月17日形成了初稿。2017年5月5日、5月15日、5月23日、5月...
  • 2019 . 05 . 30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龙湾区工业厂房出租与转让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2017年6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龙湾区工业厂房出租与转让暂行办法根据《关于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整合提升发展的意见》(温委发〔2011〕23号)、《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工业用地二次开发进一步促进工业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试行)》(温政发〔2012〕76号)、《关于公布温委发〔2011〕23号等4个文件修改内容的通知》(温委办发〔2014〕103号)及《关于在全市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温委发〔2016...
  • 2019 . 05 . 30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5月23日苏政地[2018]357号文通知,同意征用高淳区砖墙镇水碧桥村集体土地0.2056公顷拟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建设。我局根据被征地村组的征地补偿安置登记情况,按照区政府高政发[2018]20号文及高政发[2014]25号文件规定,拟订了如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土地补偿被征地村组被征用土地面积(公顷)土地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总额(万元)砖墙镇水碧桥村4组0.2056275.5512说明土地补偿费支付和使用,按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高政发〔2018〕20号)第十三条规定。被征地农业人员安...
  • 2019 . 05 . 30
    淳溪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镇(街道)范围内集体土地约0.1491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拟征土地位置面积(公顷)淳溪镇集体土地0.1491四至范围详见拟征地块勘测定界图。三、拟定补偿标准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高政发[2014]25号)、《南京市高淳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高政发[2018]2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农用地:土地补偿费27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16周岁以上...
  • 2019 . 05 . 30
    淳溪镇(街道)甘村(社区)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社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约13.8146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二、拟征土地位置拟征土地位置面积(公顷)淳溪镇甘村村集体13.8146四至范围详见拟征地块勘测定界图。三、拟定补偿标准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高政发[2014]25号)、《南京市高淳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高政发[2018]20号)、《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征迁中涉及苗木收购试行办法的通知》(高政发〔2017〕14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 2019 . 05 . 30
    汤山街道阜庄社区集体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汤山街道阜庄社区集体土地合计0.9376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江宁区2019年度征(转)用地15201806562号地块二、拟征土地位置汤山街道阜庄社区庄里二组、西庄一组、二组及集体三、拟定补偿标准及拟定安置途径(1)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93号令)、《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江宁政规发〔2016〕4号)文件和标准规定,此次征地补偿安置按上述文件规定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及兑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2)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四、被征地...
6500页次121/650首页<...  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尾页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