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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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8]22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街巷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浦东新区大团镇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浦东新区大团镇车站村四组4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1.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9平方米。2、浦东新区大团镇车站村一组280.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2平方米。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44.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