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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7〕13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有关单位:《苍南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日苍南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促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群众避让搬迁安置工作,有效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苍南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苍政办〔2017〕26号),结合我县实际,...
  • 2019 . 06 . 04
    一、政策制定背景:(一)社会背景和目的意义:为切实加强我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促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群众避让搬迁安置工作,有效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主要政策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苍南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苍政办〔2017〕26号)。二、主要内容本《实施办法》共有六部分十四条,第一部分为目的和基本原则,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工作的目的及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组织实施,明确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实施主体;第三部分为安置对象、资格...
  • 2019 . 06 . 04
    苍政发〔2018〕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土资发〔2017〕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征地补偿标准予以重新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苍南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苍南县人民政府2018年1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苍南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万元/亩地段分类地段范围土地分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一类灵溪镇、龙港镇,纳入县城总体规划范围的藻溪镇耕地,除林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1.623.425.04林地、未利用地0.901.802.70二类金乡镇、钱库镇、宜山镇,炎亭镇(原金乡镇)、大渔镇...
  • 2019 . 06 . 04
    一、出台背景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土资发〔2017〕28号)要求,征地补偿费区片综合价需要三年一调整或重新公布,因此,我局重新向县政府提交申请。二、重新发布情况要求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土资发〔2017〕28号)文件规定,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7〕6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有关单位:《苍南县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补充规定》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0日苍南县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补充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鼓励、引导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参照《关于温州市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试行)》(温政办〔2015〕66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苍南县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苍政办〔2016〕126号)补充规定如下:一、房屋被征收人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腾...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7〕6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有关单位:《苍南县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补充规定》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0日苍南县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补充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鼓励、引导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参照《关于温州市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试行)》(温政办〔2015〕66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苍南县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苍政办〔2016〕126号)补充规定如下:一、房屋被征收人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腾...
  • 2019 . 06 . 04
    一、政策制定背景(一)社会背景:正住房征收市场化安置:是指由征收人向被征收人提供市场化安置补偿款,被征收人通过区内房地产市场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安置方式。通俗定义:一是由市征管办会同市房管局搭建商品房项目库或由市征管办搭建属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项目库,由被征收人凭各征收主体发放的“购房券”自行购买商品房或安置房进行安置的行为;二是由各征收主体负责组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最终以低于市场价格集中采购商品房并进行分配安置的行为。自2015年《温州市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我县棚改安置房、基础设施征收安置房等均以政府统建为主、团购少量商品房为辅,这在当时房价上涨较快、市场供应不足以及即...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7〕8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有关单位:《苍南县浅海滩涂养殖用海发承包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7日苍南县浅海滩涂养殖用海发承包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护和合理利用海域资源,全面规范养殖用海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苍南县政府决定由苍南县海安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苍南县大渔湾围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国有公司),负责苍南县域浅海滩涂养殖开发与管理,...
  • 2019 . 06 . 04
    一、政策制定背景(一)社会背景:近年来,由于大渔湾区域紫菜养殖效益可观,养殖户无序发展,海域无偿使用,导致各种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管理中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也逐渐凸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015年,该镇将海域规范化管理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认真准确排摸3042亩海域情况,为后续规范管理打下基础。2016年,该镇成立领导小组和13个沿海养殖村工作小组,抽调镇机关干部、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组成攻坚队伍,先后召开各类相关会议100余次,深入研究分析问题,制定相应对策方案,全面铺开大渔湾海域使用规范化管理工作。2017年6月23日下午,苍南县政府召开《苍南县浅海滩涂养殖用海发包暂行管理办法》和《苍南县传统海洋捕捞...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7〕11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苍南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1日苍南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公共服务改革,探索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更好地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保发〔2016〕258号)、《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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