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题一:如果补偿协议中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远远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补偿协议是否有效?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是一个强制性条款,意思是在房屋征收中,无论是协议补偿,还是根据征收补偿决定进行补偿,也无论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都不得低于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违背该规定,就意味着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应当无效。2、问题二:未经评估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答:《征收条例》第25条规定,签订补偿协议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而第19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因而没有履行评估程序实际上已经违反了签订补偿协议的法定程序,原则上协议无效。3、问题三:被征收人受胁迫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答:《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如果征收方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气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有证据证明违背了被征收人真实意思表示,补偿协议可以依据《合同法》第54条被依法撤销。(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3
-
21
对于棚户区改造,在政策上面并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主要的依据就是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各部门的一些政策,而棚户区改造政策主要是:《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棚户区界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计划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其次,棚户区改造程序是什么呢?很多拆迁方经常在程序中动手脚,误以为老百姓在程序方面不懂或是不知道,拆迁方经常抱有这样的心态就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棚改。首先,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程序是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确定房屋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四规划一计划这是棚户区改造的启动程序和先决条件。同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及时公布,并根据被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意见及时修改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听证等。其次,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
更新时间:
2019
-
03
-
21
近年来,模拟拆迁、预征收、腾退是极为常见的程序。但这些程序也令本来就对征迁云里雾里的被征迁人越发弄不明白,稀里糊涂地签了协议,后来发现补偿根本没有达到合理、合法的标准,此时要想救济,却发现处处受限于签订的补偿协议。所谓模拟拆迁,主要是在旧城改造中针对棚户区进行的,其有别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征地,是一种自下而上,居民主动要求旧城改造的一种方式。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并非是一个法律概念。最早采用模拟拆迁的是浙江省的浦江县,后被全国其他地方纷纷效仿。具体来说,模拟拆迁主要经过以下程序:1、同意启动旧城改建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在改造范围内发布模拟搬迁公告。2、发布模拟搬迁公告后,征收部门对改造范围内居民意愿进行调查,并调查登记房屋的为区位、权属、用途等。改造意愿和调查登记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同意拆迁的户数未达到一定比例的,应终止模拟拆迁。3、同意拆迁的户数达到一定比例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改造范围内居民协商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并对改造范围内的房屋进行预评估。4、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调查登记及评估结果拟定模拟搬迁补偿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布,征求居民意见。5、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模拟搬迁协议,并将协议签订情况及相应结果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布。6、签订模拟搬迁协议户数达到改造范围内一定比例的,由房屋征收主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模拟搬迁补偿方案即为征收补偿方案。在预签征收补偿协...
更新时间:
2019
-
03
-
21
这三类房屋会被纳入拆迁范围:一、村内街道绿化,现在来说农村村子里的街道进行栽植绿化,以及道路扩展等情况,二边的方式妨碍的要进行拆迁。二、村里修新的公路,基本上现在路开始加宽,对于这样的情况很多,对于两旁的房屋进行一定的拆迁。三、村里房屋统一规划,村子内房屋进行统一规划,对于房屋以及土胚房进行拆迁。这种情况农民们都会收到拆迁补偿等相关通知。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方案有两种,一种是村集体统一建设房屋,按被拆房屋的面积兑换,其中包含天井的面积;另一种是按镇上房价来,每平方补偿1000元。只要能够证明这是属于自己家庭所有的,也同样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1、农户家里的宅基地由于规划已经被纳入年度拆迁计划,村民已经被告知拆迁及补偿相关通知的。2、村民申请下来之后,一直没有将宅基地投入使用,已经荒废2年以上的,也将被收回。3、村里分散供养的低保户、五保户等经济困难人群和老人。这些人家的房屋很多都是集体出资修建供他们居住的,一旦这些人过世,房屋和所属土地都将被重新收回,以供下一批需要救助的人使用。如果您家房子也面临拆迁,并且是属于最后2种情况,都是可以获得不菲的赔偿金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
更新时间:
2019
-
03
-
21
土地补偿标准: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具体要看当地的征收拆迁公告的规定。各地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大家都知道,补偿金额的多少是由确权登记证书上登记的有效人口数量来决定的,所以大家在登记人口的时候除了正常存在的人员。下面这几种情况也一定要写上,因为他们也属于大家庭的一员。户口落在大城市的大学生一般农村学生在外读大学不容易,毕业后都想找一份好工作,因为大城市的条件要比农村好不少,所以许多农村学生选择把户口落到大城市里,这样不仅可以继续接受良好的教育,毕业后也能在大城市找一份相对好点的工作,所以在土地确权的时候可以写上外迁大学生,一点要备注清楚。女儿嫁到外地女儿既是娘家人,也是婆家人,登记的时候只能选择一方进行登记,这个就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选择了。新出生的婴儿很多在登记土地确权人口的时候,都会忽略掉新生儿,但是新出生的婴儿其实也算一口人,所以大家别忘了登记。(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3
-
21
房屋拆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一)拆迁补偿安置不全面。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的范围为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被拆除的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但是事实上,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除建筑物的价值以外还有更重要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的真正目的就是要取得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土地使用权,而且,“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属于公民的财产权并受到相应的保护。”(二)拆迁补偿程序模糊不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甚至根本不对拆迁补偿进行协商,部分地区甚至只是简单地发布一个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上对拆迁补偿进行简单的阐述,根本不涉及拆迁补偿程序,对于这样的拆迁补偿,被拆迁人只能被动接受。正是因为拆迁补偿程序模糊不清,使得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处于对立关系之中,同时,部分被拆迁人还可以通过走关系获取更多的拆迁补偿,使得被拆迁人之间原本平等的关系转变为不平等的关系。(三)拆迁补偿标准偏低。按照《条例》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但在实践操作中往往补偿标准会低于市场标准,特别是对于被拆迁房屋区位价值、用途价值拆迁人一般会采取的避免的方式回避。特别是拆迁评估往往不会正确的评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很多时候拆迁人指定的补偿标准就是评估单位作出评估结果的唯一依据。(四)拆迁补偿不及时。房屋拆迁补偿不及时的情况在实践中非常常见。拆迁人往往在还不具有对...
更新时间:
2019
-
03
-
21
很多被拆迁户对于政府拆迁和商业拆迁的概念很模糊,很多的时候开发商以政府的手段去掩盖自己以盈利目的的开发。因为被拆迁户的不了解,所以最后往往得不到自己的合理补偿。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政府拆迁?什么是商业拆迁?政府拆迁指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以行政手段去将收回被拆迁户私有财产收回国有的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第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将要给予被拆迁人公平补偿。所以,政府拆迁的出发点一定要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商业拆迁指的是开发商以营利为目的,与被拆迁人协商成后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开发商,然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所以,商业拆迁的出发点肯定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不是以公共利益的需要。其次,我们需要了解政府拆迁和商业开发的拆迁形式到底有什么不同?政府拆迁是需要严格按照合法的程序来与被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其给予的补偿也是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的。而且政府拆迁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所以拆迁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商业拆迁基于双方平等,自由的原则下进行的拆迁。所以,没有强制权力,更不能有强买强卖的行为。而且就算开发商给予了特别优惠的赔偿,作为拆迁户是有权利拒绝开发商的拆迁行为。最后,那么政府拆迁和商业拆迁的补偿上到底有多大的差距呢?政府拆迁是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来征收,所以给予的补偿也是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其原则就是不能降低被拆迁人...
更新时间:
2019
-
03
-
21
征地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征收土地及地上物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征收土地及被拆迁地上物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1、注意估价时点。根据相关股价指导意见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评估为征地公告发布之日,估价方法以市场比较法为主,即以估价时点附近类似房地产价格与估价对象(被拆迁房屋)进行对比修正。估价时点的确定直接影响到被征地及被拆迁地上物的估价结果。常有征地主体为了制定征地方案,进行补偿安置资金预算,在征地公告之前对拟征地地段进行了预评估。这种做法应限定于制定征地方案,而不能代替征地公告后的评估程序。一则以预评估代替征地评估,剥夺了被征地人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二则剥夺了被征地及地上物在预评估时点至征地公告颁发时点的升值利益。2、估价报告的有效期。应为征地公告的期限。评估报告具有时效性,一般与征地公告同时失效,但最长不超过征地期限。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应在报告中说明。估价报告超过1年的,应重新进行估价。3、确定估价机构。从事征地估价的机构应当具有经拆迁、征地主管机关核准的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相关估价指导规定,估价机构的选择采取被征地人投票或征地当事人抽签的方式,按照这一设计,估价机构的遴选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步骤:(1)公告估价项目和评估机构资质要求;(2)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报名;(3)评估机构竞选;(4)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人抽签确定评估机构;(5)公示入选评估机构。4、委托...
更新时间:
2019
-
03
-
21
代征地费用确定有两种方法:1、参考基准地价评估,根据新的基准地价体系中的熟地价和毛地价水平,经过修正可得出征地费用。2、根据代征地上的房屋现状按照征地拆迁政策进行评估。这里参照住宅用途和非住宅用途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代征地费用可表达如下:(1)代征用城区范围内非住宅用地现状代征地楼面费用=区位价格;现状容积率调整系数;房屋现状用途调整系数;位置临路修正系数+地上物补偿价格该公式主要参照非住宅拆迁补偿办法(2)代征用城区范围内住宅用地现状代征地楼面费用=(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 ;建筑面积+地上物补偿价格该公式参照住宅房屋补偿款公式确定。K值为容积率调整系数,基准地价.基准房价以及k值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地上物的补偿,参考多数项目的拆迁水平确定。(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3
-
21
做好预防工作,严把签约关。正如我们上文分享的案例所说的,协议上白纸黑字约好了回迁的时间,但却还是会因为种种原因遭到延期;协议中明明说定了购房价格,交房时政府却毁约要求加价......这些已经约定好的部分都有可能被无视,更何况假如协议上什么都没写,被拆迁人的权利恐怕就更要被拆迁方随意拿捏了。因此,拆迁律师提醒被拆迁人,拆迁协议一定不厌精不厌细,不管你是不是一看到黑压压一片文字就头疼,一定要逐条研读拆迁协议的内容,有疑问的,该修改就修改,该添加就添加。包括回迁房位置、面积、户型、交房时间、补贴置换价格、延期违约责任等等等等,都要有所明确。被拆迁人不要因为“政府哪会听我一个小老百姓的去改格式协议”的固有思维,而放弃这项一定要做好的维权预备工作。细心做好验房工作,严把质量关。回迁房/安置房和普通商品房在细节上的异同我们在此先不做讨论。仅就房屋质量来说,回迁安置房并没有低普通商品房一等,都要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因此,建房相应的审批、验收手续,一个都不能少。被拆迁人在验收房屋时,不仅要用眼睛去看房子内外有没有肉眼可见的质量问题,还要明确房子该有的证件、手续、验收合格证明等是否齐全完备,有问题的一定要及时提出、及时解决,不要留下安全隐患和维权隐患。最后,对于已经遭遇延期不交房、交房不合格的被拆迁人,可以围绕拆迁协议启动相应的法律维权程序。与政府签订征收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可以...
更新时间:
2019
-
03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