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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除的设定和授权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政府没有权力强拆老百姓的合法房屋!

日期: 2021-04-19
点击次数: 8


导读:强制拆除作为一项极为严厉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其设定和授权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引起的强拆,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引起的强拆,均未授权地方政府有强制拆除公民合法建筑的权力。
强制拆除的设定和授权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政府没有权力强拆老百姓的合法房屋!

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村民,房屋都是自家最重要的财产之一,辛辛苦苦一辈子就为了能够住得好点,当老百姓的合法房屋遇到拆迁,谁也不愿意与政府部门闹矛盾,都想拿着差不多的补偿款搬离。但并不是所有的补偿标准都合法合理,也不是所有的拆迁都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当合法房屋遭遇强制拆除,我们能做的就是用法律手段去获取赔偿,挽回损失。

强制拆除的设定和授权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政府没有权力强拆老百姓的合法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城市房屋也好,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也罢,如果要实施强制拆除,必须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才合法,政府部门是没有强制拆除公民合法建筑的权力。

当老百姓合法房屋被政府强制拆除后,最好的救济方式就是第一时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强拆违法并要求赔偿损失。



强拆诉讼期限
强制拆除的设定和授权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政府没有权力强拆老百姓的合法房屋!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8年2月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从以上法条可以看出,如果房屋强拆后政府告知了我们起诉期限,那么必须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否则就超期法院不予受理了。如果政府没有告知拆迁户起诉期限,那么自知道房屋强拆之日起一年内都可以起诉,超过一年就算超期了。

强制拆除的设定和授权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政府没有权力强拆老百姓的合法房屋!

强制拆除的设定和授权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政府没有权力强拆老百姓的合法房屋!

很多老百姓总担心强拆这种民告官的官司,不好打,也赢不了,所以只能依赖信访、上访等方式,白白错过维权期限。万典律师在这里告诉各位拆迁户,法律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只要我们的房屋合法,那么政府这种在未经法院允许的前提下自行强拆房屋的行为就可以起诉。

根据万典律师多年办案经验来看,这种强拆官司比较棘手的问题在于起诉期限是否超期,被告是否明确,有没有充足的证据。当强拆真的发生时,拆迁户应当积极收集证据,拍照录像将主要负责人拍摄清楚,房屋强拆后立刻采取法律手段,可以委托专业拆迁律师介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这样的强拆案件很容易胜诉,也能快速获得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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