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模拟拆迁的相关流程:
1、由房屋征收部门发布模拟拆迁公告。政府同意启动旧城改造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在改造范围内发布公告。
2、民意调查,即房屋征收部门在发布模拟拆迁公告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收集改造范围内的居民拆迁意愿,并确认模拟拆迁范围内房屋的地理位置、权属、用途等。若愿意拆迁的户数未达到一定比例的,则终止模拟拆迁。
3、在政府决定进行征地拆迁后,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居民协商确定房屋评估机构,对改造范围内的房屋进行预评估。
4、根据调查登记和房屋评估结果制定模拟拆迁补偿方案,并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布,并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
5、双方签订模拟拆迁协议,并将协议签订情况及相应结果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布。
6、签订模拟搬迁协议户数达到限定比例时,政府正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模拟拆迁协议生效。
7、房屋评估机构以征收决定公告作出之日为评估时点,参照预评估结果以及相应的市场价格,出具被征收房屋的分户评估报告。
8、作出补偿决定书,对于不愿意签订补偿协议,又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被拆迁人,拆迁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