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未批先建”?
根据相关规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是指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因此,“未批先建”的行为指的是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而擅自开工的行为。
二、“未批先建”与“未验先投”有什么区别?
“未验先投”与“未批先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参照的文件和进行的处罚也是不同的。“未批先建”主要指的是违反环保法的规定,而“未验先投”指的是违反《安全生产法》的“三同时”原则,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