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中的主要行为
房屋征收是由一系列的行为完成的,包括调查、登记、公示、认定、处理、征收意见、修改、听证、公告、协商、补偿、协议、执行等,每个环节的行为都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这些知识都是被征收人在维护权益时经常用到的,为了便于大家理解和掌握,笔者把这些行为归纳为五大板块,分别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征收评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决定的做出主要审查是否属于公共利益,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城乡规划及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且需要经确定征收范围和禁止不正当方式增加征收补偿费用、办理相关手续、调查登记和公示、对未经登记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拟定补偿方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听证、选定评估机构、征收补偿资金到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出征收决定和公告等环节。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做出需要经过做出房屋决定并依法公告、对于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公示、对被征收房屋中未经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登记、认定、处理、经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与被征收人的充分协商、根据规定和补偿方案对由住宅改变为经营行用房的房屋进行认定和处理、依法对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进行评估、征收补偿资金、搬迁安置费和周转房到位等环节。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主要是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协商、评估的情况的订立,征收补偿协议中应当包含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度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
房屋征收评估中包含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协商选定评估机构;不能自行协商的,由政府组织被征收人多数决定或随机选择、选定评估机构公示;征收部门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征收部门提供被征收房调查、登记和未经登记建筑物调查、认定、处理资料、注册评估师实地勘察、进行评估;初步评估结果公示和解释修正;做出评估报告并送达;复核评估、鉴定等环节。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