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各地的拆迁过程中,有些拆迁部门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经常会使用断水断电的方式,逼迫被拆迁人接受一些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但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现实中,拆迁户如果发现断水断电情况后,首先要分析是供水供电公司的问题还是拆迁方的问题。
如果是拆迁方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策:如果是拆迁方问题造成断水断电的,应该报警寻求警方帮助。保留好录音证据,以便进一步维护权益。实践中,律师根据办理多年的拆迁征收的经验来看,解决此类问题的最佳方式是复议和诉讼相结合的办法来解决,所以在拆迁时被断水断电的时候,要尽快的寻找最佳的解决途径,咨询专业的拆迁征收律师,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