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房屋合法性的证明,房屋所有权人办理了房屋登记的,才能获得房产证,而在现实生活中好多房屋由于历史问题并没有产权证,没有房产证就导致在拆迁过程中往往面临不公正补偿,甚至没有补偿。而这些房屋在面临拆迁的过程中严重的往往会被直接定义成违建,面临强拆。
案件介绍
广东的周先生有一处600多年的历史的祖宅最近当地部门在没有给周先生任最近当地部门在没有给周先生任将这座祖宅强行给拆了周先生直接将部门告上了法庭,而拆迁方却说你的祖宅既没有土地使用证也拿不出证据证明,你办了证所以祖宅是违建该拆那照拆潍坊的道理同样没有挣的故宫也是违建吗?显然当地部门认定违建的方法有点过激了,首先我们得明白无证房屋是不等于违建的。
这里万典律师指出,无证房并非为违建
有如下几种无证房是可以争取到补偿的!
1、历史存留的房屋。
法律上有法不溯及以往原则,这是我国法律制度基本原则之一,也可扩充至行政时效原则。一些建筑形成于70年代,或是更早至五六十年代,在当时很少的手续就可建成,如果用现在法律要求分析可以归为违章建筑,这显然不行,所以,必须结合建筑物形成时法律规定确定合法与非法。
2、农村的房屋和城市中的农建房。
最开始农村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只要是依法建造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
因此,对无证房一概不给予补偿是拆迁方无视被拆人合法权益的做法。如果你家有无证房,那么一定要对自己的房屋及权利有清楚的认识,在拆迁过程中关注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拆迁程序等是否有违法之处,充分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拆迁补偿权益。
若确实存在无证、缺证的情况,可以看看是否有其他证件,能作为主张认定合法、给予补偿的重要依据。比如: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即农民朋友常说的“小红本”。
2、土地登记审批表:是明确土地产权关系的重要证明,能有效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利益。
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和个人用地的法律凭证。
4、农村个人建房使用土地许可证:持有该证件,可以证明农民朋友在房屋建设时,符合当时的法定程序,且经过了批准机关认可。
周先生的祖宅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没有证件的情况按照最高法的答复,历史原因导致的无证房屋不认定成违建,其次如果真要强行拆除也应当做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催告通知书,强制执行决定书等遵循法定程序,不应直接认定违建并且还跳过程序私拆。这分明是违法行为!
最后法院做出判决拆违方的强拆行为属于违法
要求拆违方对周先生进行相应的补偿在违建拆除过程当中有些当地的部门为了省事在没有经过调查取证的情况下直接拆了老百姓的房子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遇到类似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让对方拿出房屋违建的证据按照法定程序来一旦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就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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