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实践中有的征收方为了加快当地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在面对那些不签署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时,往往会动用一些违法行为来逼迫被征收人签署补偿协议或者将不签署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违建后拆除,并以“出于人道主义”给付被征收人一定的补偿,更有甚者在面对不签署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时会直接进行强拆。
这里万典律师结合在拆迁中的每一个阶段,针对违法强拆到底应该如何应对!
一、征收方下发《征收公告》阶段
一般来说,征收方下发的《征收公告》中应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咱们被征收人可以参照该文章明确的内容,看看自己目前正面临的征地拆迁工作,征收方下发的《征收公告》是否明确了这些内容,如果未明确这些内容的话,那毫无疑问就是违法拆迁了。
二、征收方公布相应文件阶段
一般来说,征收方公布拆迁相关的文件应当是与《征收公告》一同公布的,但是我国法律明确了《征收公告》或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明确的内容应当提前一个月公布。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在实践中,征收方应当公布的文件包括:征地批文、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书四方案等文件。
如果在实践中未看到上述文件的话,咱们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来获得相应的文件,如果信息公开也不能获得上述文件的话,那么此次征收行为毫无疑问就是违法征收。
三、遭遇强拆后及时报警
被征收人遭遇征收方的违法强拆时,一定要及时报警,虽然报警不能阻止强拆的进行但是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保护咱们被征收人的人身安全。当然,如果公安机关拒绝出警或者找借口拖延出警的话,咱们被征收人可以就此追究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责任。
四、遭遇强拆后应及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咱们被征收人遭遇强拆后,一定要拿着征收方强拆的证据到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只有这样,咱们被征收人应得的权益才能得到保护,才能获得自己满意的拆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