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拆迁纠纷中,老百姓维权时常常感到困难重重,毕竟拆迁方已经是“身经百战”,应对纠纷经验丰富,而普通老百姓一辈子能遇见几次拆迁,且大部分人也不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这就造成了拆迁双方信息不对称,被拆迁人维权时也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那么为了提高维权效率,我们自身必须掌握一些维权策略和方法,在维权过程中尽量少走一些弯路,尽可能扭转处于劣势的局面,才能事半功倍。
万典律师根据长期办案经验,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在维权中需要歌舞重视的方面,希望能对各位被拆迁人有所帮助。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所以证据在依法维权中至关重要。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胜诉的保证,也会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有利的位置,是增加补偿砝码的不二法门。
政府决定房屋拆迁一般都会发布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各类的通知文件,一些被拆迁人的第一反应是把公告撕掉,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撕掉公告并不能改变政府发布公告的法律后果,而且造成以后起诉维权缺乏证据线索的问题。这个时间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保存好证据。

对于如何判断证据的有效性,取得有效的证据,有时需要专业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但自己必须要有“证据意识”。如果没有事先的准备,一旦发生纠纷,就可能面临不利的结果。
拆迁是一个矛盾复杂的大染缸,什么人、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出现,政府、开发商、拆迁户、施工单位、村委会,甚至一些社会人员也会介入,比如一些地方聘请拆迁公司组织实施拆迁,而拆迁公司聘请了一帮社会无业人员去拆迁。威胁、恐吓、软磨硬泡什么事情都会发生。
遇到这种问题不要害怕,这些人的目的是为了逼迁,真的出了大事他们承担不起责任。所以你的权益被侵犯时要及时报警,警察出警至少保证了你的人身安全,及时制止房屋进一步被破坏,遭受更多的损失。如果警察不出警或者对事情处理不公平,则可以寻求司法救济,报警记录也是后续维权的有利证据。
拆迁方为尽快让拆迁户签字,经常会做一些“口头承诺”。
有些拆迁户认为,对方是政府工作人员,说话就能算数,其实不然,你得先判断给出口头承诺的拆迁办人员有没有话语权和决定权。即使对方真的是拆迁方的负责人,如果没有白纸黑字的协议约定,切不可轻易相信。
除此之外的空白协议也不能轻易签字,空白协议就像空头支票,填多填少拆迁方完全可以做“猫腻”,拆迁方一旦不认账,后期拿着空白协议将会极大的增加维权难度。

首先征收拆迁讲究的是策略,死守并不是一个正确的打开方式,避而不见或者不配合谈判并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
征收拆迁方默不作声,你也不知道他们下一步会采取什么行动,你对他们一无所知,拆迁方对你的一举一动却尽在掌握之中,以逸待劳的死守方式建议不要采取。
另外,在谈判前就要知道,死咬是吃不到肉的,所以就要学会欲擒故纵。我们要做的就是对征收拆迁方提出的谈判,在合适的时机答应,并以其违法点作为一个大筹码来促进谈判。

实际拆迁中,很多拆迁户对于如何跟拆迁方谈判,如何提高自己的补偿等技巧并不是很清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技巧一:谈判时要把注意力集中到具体的补偿项目上,例如房屋面积的测量与补偿、土地的测量与补偿等,从源头找准补偿的基础和依据。
技巧二:仔细审核评估报告,判断自家房屋的实际价值是否与评估报告的结果一致,至少相差不要太悬殊。
技巧三:灵活掌握谈判中让步和坚持的火候,“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的道理一定要牢牢记在心中。
有很多被拆迁人会认为,拆迁方违法的事实就摆在这里,想什么时候维权就什么时候维权,想什么时候起诉就起诉,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被拆迁人一定要注意,一般是要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没有告知诉权,则是一年的时间。法律把起诉期限设置为行政诉讼的条件之一,如果错过了期限,法院将不再受理该案件。
拆迁问题的解决一定要把握好时机和尺度,时机、尺度不到则火候不够,取不到良好的效果;时机、尺度过了,则物极必反,可能会让问题的解决陷入僵局。
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不可漫天要价,也不需要任由拆迁方宰割。
需不断地跟政府谈判,抛出橄榄枝,让政府在一段时期内放弃强拆,坐到谈判桌上。在不断的谈判过程中揣摩政府的底线,根据自己的谈判筹码,适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