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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面临拆迁,承租人还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吗?

日期: 2022-03-17
点击次数: 7
引言:

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普通住宅还是国家公房,只要是进行拆迁都会给予权利人一定的拆迁补偿。那么,如果自己住的是公房,在拆迁时,还能有补偿吗?

公房面临拆迁,承租人还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吗?


首先要说一下公租房即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是不可以直接购买,租赁期一般为五年。

公房面临拆迁,承租人还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吗?


公房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本文仅指作为国家财产的公房),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只有居住权,和极其有限的处分权。


而且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权利也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而只能通过变更的方式转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如果公房承租人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上处分的,该处分属无权处分,在有权限的公房管理单位给与认可之前,该处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公房面临拆迁,承租人还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吗?


一、公房拆迁和私房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1、补偿的对象不一样。


2、因为私房的房屋所有权是私人,所以补偿是给拥有所有权的私人。而购房除非当地有特殊政策,否则补偿是给公房产权单位。公房住户只能得到搬迁费、过渡费。


公房面临拆迁,承租人还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吗?


二、公有房拆迁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公有房屋拆迁补偿公,房产权人不应有别于私房产权人


房屋所有权的性质,房屋的产权可分为公有和私有公房,按管理权属的不同又分为单位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在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中,直管公房一般由各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直管公房所有人的代表,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与国家授权单位自管的公房一样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


公房的所有人作为拆迁关系中的主体之一,其权益理应与其它的所有权主体一样,受到公平、公正的保护,在制订政策和执行政策当中,应保持法规的严肃性和一致性,制订的公房拆迁补偿行政规定,不应有别于私房的拆迁补偿额度和利益分配方法,否则,将有悖于新《条例》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之立法目的。



2、公有房屋拆迁补偿遵循等价有偿的民事原则


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共同构成房地产的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公房经租中,房地产所有权人行使自己的处分权、收益权,将占有权、使用权交给承租人,承租人从房地产所有权人处取得占有权、使用权就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给付租金,这是一个等价有偿的双务民事活动。


拆迁也属于民事行为,在拆迁过程中,房地产所有权人应该获得所拆除的房地产价值,包括区位价、重置价及附属物的补偿价,而使用人应该取得因房屋被拆迁使用权灭失的损失补偿,包括过渡费、拆迁费等。


承租人应享有相应补偿权益,但承租人享有的不是房屋的区位价,而是使用权的区位价,因为拆迁,承租人从原有区位迁出,对生活造成了不便,因此我们在制订过渡费、搬迁费等拆迁费用标准时,也应结合房屋的区位价等级差,确定相应的补偿比例,在过渡费、搬迁费等给承租户的补偿中予以体现,即遭受了多大的损失,就得到多大的补偿,更得体现等价有偿的原则,而不是从房地产所有人应得利益中挖出一块来贴补承租人。

公房面临拆迁,承租人还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吗?


其涉及到的补偿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房屋进行征收,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租房承租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金额,可以同政府协商处理。


2、公租房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承租人由房屋所有权人负责安置。


3、选择货币补偿的,主要包括以以下几种: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搬迁费: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由于被征收人房屋是承租人在使用,因此征收造成的搬迁费应由出租人让渡给承租人。(2)装修装饰补偿: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的,承租人可以得到装饰装修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如果被征收房屋是由承租人作经营使用,那么承租人可以就因征收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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