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划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一,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第二,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第三,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划定建成的建筑;
第四、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违法建筑的类型,包括:
违法建筑等于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分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划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