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实践中,用地审批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也就是说,集体土地在被征收时,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书面表现形式,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征地批文”。
有征地批文,说明是合法征地;未批先征,则是违法征收。
征地批文也会过期
但很多被拆迁人不了解的是,征地批文其实也有有效期。有时候征收方拿着过期的征地批复来征地,大家不注意这个细节,可能就被骗了。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九节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第十四节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所以,征地批文是存在有效期的,且有效期为两年。
满两年没有实施征地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也就是说,广大被征收人,如果征收方给你看的征地批文已经过期了,那么他就不能凭借过期的征地批文进行征地。但实践中常常有征收方会进行这样的操作,拿着过期批文糊弄被征收人,大家一定要在这方面留个心。
以征地批文是否有效判断征收行为合法性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过,拆迁维权时,可以从找征收方的违法点入手,而是否有征地批文,就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万典律师曾代理过山东一个行政复议的案件,该案件中省政府作出的建设用地批复最终被确认违法。
申请人董x等8人系山东省枣庄市某村村民,合法拥有宅基地上居住的房屋,2021年3月22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作出xx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申请人一直认为自己的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从未见省政府发布的征收集体土地的文件,为了解案涉土地情况,申请人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纪峥二位律师介入调查。
董x等人在万典律师的协助下向枣庄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枣庄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6月30日作出《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的土地被鲁政土字[2011]1186号批复予以征收。万典律师收到信息公开答复后,认为该批复明显违法。
律师陈述的理由中,有一条就是征地批复已经失效:
三、涉案征地批复作出后超过2年未用地,涉案征地批复已经失效。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四、健全土地节约利用和收益分配机制 (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
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三、强化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后监督管理(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依据上述国务院决定及国土资源部的意见,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级政府两年内未用地或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本案中,被复议征地批复自2011年9月19日批准后未用地的时间早已超过2年,涉案征地项目并未用地,故涉案批复已经失效。
除此之外,该征收项目还存在征地报批前未经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欠缺报批必备材料、没有落实被征地人的社会保障等违法情形。
随后,董x等人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山东省人民政府审理认为:
关于征地程序的合法性问题,枣庄市自然资源部门虽提供了《拟征收土地公告》、《关于xx等四个村(居)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文本,但没有提供相关的张贴照片,仅提供了居委会出具的《放弃征地听证证明》,不能证明该部门履行了征地公示及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听证权的职责。不符合《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确认省政府作出的《关于枣庄市市中区2011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1]1186号)违法。
万典律师提示
最后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各地发布的征地批复文件形式不一,但是征地批文内容必须要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广大被征收人如果遇到土地征收,一定要先查看征地批文,注意批文是否还在有效期。如果对方没有出示,就要主动向征收方索要。不管是谁要占地还是拆迁,都应该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
也可以去当地国土局咨询查证,国土局应该将是否批准了土地征收及征收的相关内容给被征收人看的,这是基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