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仔细审核无异议后,可签字的文件:
1、征询意见表:寻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并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这个环节是征地意见咨询,如果征地就必须要履行程序,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被征收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2、土地登记调查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财产确认环节,一定要核对详细,是之后要求补偿的依据,误登、少登可以不签字。
3、安置补偿协议:最为核心的法律文件,需将双方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将承诺、允诺的条件约定在协议中,签字确认的协议。
这个是重中之重的环节,所有的维权努力都是为了安置补偿协议的公平公正,而最后补偿款和置换房屋的取得也都要依赖安置补偿协议要求履行法律义务,所以签字一定要慎重,补偿款不满意?不签!内容不清楚?不签!约定不明确?不签!违约条款没有约定?不签!......防止签订空白协议和逼签手段,一定要保证协议内容明确具体。
二、需要送达签收的文件:
1、限期拆除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征收方对本区域的违建进行排查,尤其是针对非法占地修建的房屋或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
2、限期腾地决定书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针对合法建筑,被征收方不签字的情况,征收方可以用相应的程序来责令被征收方交出土地,该文件生效后征收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收到以上两种文书也不必着急,违建的认定程序和判断较为复杂,实践中有大量被错误认定为违建的情况。在收到该文书的时候,根据自己建筑的实际情况,咨询专业的律师来判断。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