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征收拆迁中拆迁户可以选择不同的安置方式,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也就是要钱还是要房。拆迁户在面对不同的安置补偿方式时,往往会犹豫不决,难以抉择。在当下,房屋对于居民来讲至关重要,所谓安居才能乐业,因此,在这个重大问题的选择上,拆迁户表现得特别小心翼翼,一方面担心拿到钱不能买到合适的房,另一方面忧虑要房要不到,房钱两失。那么,该如何选择呢?
(一)要房要钱是自己的权利:
必须明确不管是要钱还是要房,都是拆迁户自己的权利与自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此,拆迁户完全是自己来选择,不受任何人的干涉与约束。
(二)了解安置方案的具体内容:
通常来讲,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市县人民政府通过计算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价进行结算。产权调换包括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
货币补偿是根据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应当补偿的额度。关于货币补偿要明确如下几点:首先,所谓类似要考虑房屋的朝向、用途、面积、地理位置等相关信息;其次,市场价格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价格;最后,房屋的价值要由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