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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3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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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要点:针对何x的《现场勘察表》作出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明显晚于《分户评估报告》的作出时间及其记载的实地查勘日期2021年12月10日,且《现场勘察表》中没有相关工作人员签章,《现场勘察表》和《分户评估报告》均没有何x的签字确认,无法证明是否进行了实地查勘程序。故xx区政府在何x不认可《分户评估报告》的情况下作出《补偿决定》不当。另外,本案中xx区政府未向何x送达《分户评估报告》,未保障何永提出异议、申请复核和鉴定的权利,违反法律规定,该《分户评估报告》不能作为确定何x案涉房屋价值的依据。上诉人何x代理律师康静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西宁市xx区人民政府案情介绍上诉人何x系青海省西宁市居民,在当地有合法的房屋,具备房屋产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房屋建筑面积69.1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1.74平方米,系住宅用途。西宁市xx区人民政府为实施征收,将何x的房屋以青海省xx局家属院房屋征收项目的名义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对何x房屋停水停电,并于2023年7月26日未经依法评估而直接对何x作出《西宁市xx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xx政征补[2023]x号,以下简称“《补偿决定》”),补偿内容极低且取消全部奖励。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何x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康静律师代理案件。一审概况康静律师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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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1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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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未实地调查就要按违建拆除村民房屋,打官司行政部门自行撤销《限拆通知》!原告左x代理律师管众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案情介绍原告左x系河北省保定市某村村民,通过分家、继承等方式依法享有位于村北一处祖宅,并在2003年以其子的名义正式申请过宅基地确权登记。2022年6月,当地乡政府称需要重启2008年保定市城中村拆迁改造领导小组保城改批【2008】第11号文件批准的xx村改造项目,对原告已经被征收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但是在双方尚未依照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法规推进相关工作的情况下,征收方未经依法的告知送达程序,直接将涉案限期拆除的《通知》贴在原告房屋大门上,称原告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限期3日自行拆除。委托万典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左x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管众律师代理案件。万典律师介入调查后认为该《限期拆除通知》上所述并非事实,且缺乏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第一、《限期拆除通知》中并未载明涉案建筑的具体位置、面积、范围、结构,也没有任何人员履行过实地勘察工作。并且涉案地块上的楼房实际建设者系原告儿子左xx。《城乡规划法》对于违法建设的处罚对象规定为建设者,原告并非适格的行政相对人。第二、原告房屋位于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征收方无权就建筑物的合法性作出认定意见,被告超越职权,应予撤销。涉案房屋既然已经纳入城中村改造征收范围,就不...
21
2024 - 01 - 05
点击次数: 21
山东:再次胜诉!征收补偿过低,三户村民《补偿决定书》被法院撤销原告刘xx、王x等人代理律师陈朝阳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静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蒙阴县xx村村民委员会案情介绍原告刘xx等人系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某村村民,在村中拥有合法的宅基地房屋。2022年11月份原告的房屋被纳入了棚户区改造征收范围内,因认为该征收行为并非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且程序严重违法,补偿方案严重不合理,征收部门未与原告达成补偿协议。2023年7月29日,被告蒙阴县xx村委会对刘xx作出《补偿决定书》,载明:刘xx: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社区/村委经批准收回你的土地使用权。收回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的补偿;你在补偿方案确定的时间内未达成补偿协议。经会议研究决定,收回你的土地使用权并对你的房屋/地上物按照补偿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责令/限你五日内移交土地、领取补偿款并对房屋/地上物清理拆除/腾空搬迁;你有权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补偿决定的,将对你的房屋/地上物依法补偿并组织强制执行腾空搬迁/清理拆除。委托万典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xx等人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陈朝阳、李晓静二位律师代理案件。万典律师认为村委会作出的《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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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1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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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征收公告又停止征收,朝令夕改有损被拆迁人,法院判决市政府违法!原告毛x代理律师管众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伊宁市人民政府案情介绍原告毛x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居民,于1994年通过签订《联营集资兴建伊犁xx大厦合同》主导xx大厦投资建设,并依据合同及法院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依法享有xx大厦三分之二以上产权份额。2021年2月16日,被告伊宁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将原告的房屋划入征收范围之内。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程序违法,未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补偿,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管众律师代理案件,并通过向伊犁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要求被告伊宁市人民政府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就在复议机关于2023年1月16日下发行政复议工作提示要求被告20日内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纠纷化解后,被告却于2023年1月28日作出关于《暂停xx大厦房屋征收的公告》,将xx大厦暂时排除出征收范围,妄图以这种方式逃避自己的责任。万典律师认为征收决定的作出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在没有依法撤销的情况下,被告无权擅自停止征收,而且在实际征收的两年期间,被告对xx大厦进行了停用封闭管理,致使毛x经济损失严重。故依法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提...
23
2023 - 10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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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年前拆迁没拿到补偿,现在找律师还能维权吗?原告xx代理律师刘磊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情介绍原告系青海省贵德县某村村民,在村里拥有房屋一处,系原告的父亲所建设。2001年8月21日,贵德县城镇建设工程指挥部发出第五次《关于环城公路拆迁等工作的会议纪要》,因“进港环城公路、休闲广场及县城街道绿化等问题”需要对原告的房屋进行拆迁。此后,在贵德县xx镇政府工作的原告被要求配合政府拆迁,并以停职停薪为胁迫,要求其带头拆除房屋。在被停职停薪数月后,原告被迫同意拆迁,房屋于2001年11月20日被拆除。房屋拆除前,贵德县拆迁办对案涉房屋的补偿清单进行公告,应当对原告支付的房屋补偿款未25488.2元,房屋拆除后,原告多次要求补偿安置,拆迁办却以国家工作人员没有资格要求补偿为由,拒绝对原告进行补偿安置。此后,原告因房屋被拆除无处居住,故申请被告所管理的廉租房,在逼仄的廉租房内居住多年,未获得分毫的过渡费或者其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原告认为其房屋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因公共利益予以拆除的,应当对其依法进行补偿、安置,但本案被告面对原告的多次要求一直未予实际处理。委托万典,申请落实补偿安置随后原告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刘磊律师代理案件。2021年6月21日,原告通过中国邮政快递向被告邮寄《补偿安置申请书》,要求被告进行补偿安...
24
2023 - 0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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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次开庭确认强拆违法,镇政府、执法局共同担责!上诉人谷xx、徐xx等人代理律师冯凯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磊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枣庄市市中区xx镇人民政府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案情介绍上诉人谷xx、徐xx等人系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某村村民,在当地均拥有房屋一处。2020年3月16日,枣庄市人民政府作出枣征公告[2020]x号《枣庄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及枣征公告[2020]xx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对土地进行征收,其中涉及上诉人所在的村庄。相关部门对上诉人的房屋进行了入户测量并制作了房屋搬迁堪估分户表、项目装修及附属物调查估算表。2020年4月10日,上诉人的房屋被拆除。上诉人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吕磊二位律师代理案件,并向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法院审理,镇政府不是适格被告01市中区法院审理认为:关于拆除五案原告房屋的实施主体问题。在本案中,原告提交的证据显示强制拆除房屋的现场有身着执法局制服的工作人员及喷涂有“管理执法”字样的执法车辆,结合区执法局具有的综合执法权,可以推定对原告的房屋实施拆除的主体为被告区执法局。原告提交的公告中对案涉房屋所涉土地进行征收的主体均不是被告xx镇政府,且xx镇政府无征收补偿地上附着物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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