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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4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当中,就明确提出: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一、探索农地有偿退出机制的意义:首先,可以解决土地闲置和私下交易的问题。因为即便不实施有偿退出的政策,很多已经不依赖土地生活的农民,其实很多也会在落户城市后,私下把土地交易出去。而私下交易土地,纠纷隐患大,也会导致一户多宅、人减地增等情况。其次,是出于城镇化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需求。大量农民进城,则需要大量的公共设施配套投入,据估算1亿农民进城需要10万亿的公共设施建设资金,有偿退出机制可以有效支持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现代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