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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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地调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规土资籍规〔2017〕395号各区规土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土地调查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2017年6月29日上海市土地调查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本市的土地调查,保障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调查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实施。第三条 (基本含义)土地调查是指对土地的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自然属性和土地权属等社会属性及其变化情况,以及基本农田状况进行的调查、监测、统计、分析的活动。第四条 (调查目的和作用)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本市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和自然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和生态资源保护制度,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土地调查是不动产权籍调查和自然资源调查的重要基础。第五条 (基本原则)本市土地调查应当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第六条 (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的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建设、农业、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