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就征收补偿纠纷而言,核心矛盾就在于那份专业评估机构所做出的房屋评估报告上。如果被征收人对报告的结论不服,究竟都有哪些可能有效的救济途径呢?而就征收补偿纠纷而言,核心矛盾就在于那份专业评估机构所做出的房屋评估报告上。如果被征收人对报告的结论不服,究竟都有哪些可能有效的救济途径呢?
自行委托评估机构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
拆迁律师指出,这是一种维权的思路,但尚不成熟,若无专业拆迁律师建议则不要轻易尝试。新的评估结果若能反映出较原有报告的较大幅度提升,则可能作为否定原有报告的证据。但这么干的风险是巨大的,法律上的弱点也是很多的:其一,自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机构未必会接受委托,且结果的效力存疑。因为法律规定的征收评估必须由房屋征收部门来委托,老百姓或许能够自己委托,但评估结果则可能仅是“咨询性结果”,而非“法定评估结论”,且评估机构有可能会拒绝接受委托;其二,自行委托就意味着要自付费用,而这笔费用将可能是高昂的,被征收人未必能够承受;其三,即便作出了新的评估结果,也不能直接证明原评估报告违法。若在诉征收补偿决定时法官对新报告的证明力不采信,则被征收人很可能会白忙活一场。据此,这是一个积极的解决问题的思路,但还需要再考虑其中的问题,这个任务是拆迁律师需要去研究、攻克的。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