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律师】农民承包地被强占,别慌!还有几件事需要做
你好,我们村的田地被乡政府强行占用,不同意的就用其他事情威胁农民,说不同意他征收就没收土地,即使同意一亩地才赔偿500元钱,跟他们讲道理就一直拿乡政府来吓老农民,可我叫他们拿县政府和国土局批的文件来看又拿不出来,都不知道是乡政府还是某些私人企业来占用土地的,农民没有田种怎么生活,他们就只顾自己的利益,村里几个村官也是,不知道收了多少好处才那么积极参加这件事,犹如强盗行为一样,我该怎么为自己维权?
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和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五条规定: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才具有征地权限,而市、县、乡等政府都是无权征地的。
如果政府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强征农民的土地,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的农民,可以向其上级土地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纪检部门投诉。可以针对这个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政府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可能是停止行政行为、赔偿损失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第四部分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中明确规定,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
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如果村民遇到“强征”、“强拆”,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总之农民朋友们如果遇上强征的情况,一定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查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附万典案例:
王XX 系阳谷县大布乡熬盐场村村民 在该村有合法的承包土地。2017年1月中旬,阳谷县人民政府和大布乡人民政府为实施”S249省道(蒙馆公路)魏阳线莘县曹楼至阳谷鱼林赵段工程“建设,组织相关人员对王XX的承包地予以强制推平,强行占用了原告的承包地。
万典律师介入后认为乡政府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阳谷县国土资源局没有做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被告也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
最后,判决:确认阳谷县人民政府征收占用原告王XX承包土地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阳谷县人民政府负担。一场强占土地的案件终于取得了阶段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