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律师】征地拆迁中,这几类违法行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解决!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行政复议在性质上具有两个特点:它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它是一种事后救济措施。
行政复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被征收人如果认为征收决定、强拆房屋、征地批复、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让政府向征收部门施加压力,从而获取自己的合理补偿。内蒙古乌兰察布的移民区,政府给牧民土地让自行建房,很多人就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牧民在建设房屋前,向镇政府申请过,但是,当时要不就是不收材料,说管辖变动了,要不就收了材料也不给答复。而如今要求强制拆除。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牧民的房屋为违建。经过万典律师刘磊、陈朝阳、王丽媛(实习)三位律师努力,撤销处罚决定。四川凉山殷女士从其哥嫂手中转让过来宅基地。1993年9月30日,殷先生(哥)的妻子梁女士取得用地面积为261.53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159.53平米,土地类型为住宅的土地使用权。2007年9月24日,殷先生获批同意其维修危房150平米,要求建成砖木结构的小青瓦面房屋,楼层只能为1楼1底。同年日,X管理局对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测放线。由于殷女士没有宅基地,所以经过与哥嫂商议,将宅基地转让给殷女士,在上述获批的土地上修建房屋,后由于需要2012年修建了120平米的木房,2019年9月2日,西昌市XX乡政府以涉嫌违建进行立案调查。万典律师陈朝阳、熊林宏(实习)经过复议撤销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来自江苏徐州的周先生,遇到了征收难题:2018年邳州市政府对索家村一期(城关五区)地块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周先生的合法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因周先生认为此次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房屋征收程序不合法,所以未与征收方达成一致协议。2019年8月9日,邳州市政府直接向周XX作出邳房补决字[2019]第03号《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下简称“补偿决定”)。万典刘磊、王玲二位律师介入后,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以及现有的材料,发现该厂房所持有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名字都为邳州市XX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但是补偿决定上却将产权认定为周XX个人。通过复议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实际上,征地拆迁中,不少违法行为都可以通过复议解决。行政复议的优点有:1.行政复议作为一种内部自我纠错机制,复议程序比较简化,对行政决定不服,只需递交申请书甚至向复议机关口头提出申请,复议机关作出记录即可;而行政诉讼却要求起诉人必须递交起诉状2.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不用交纳申请费等费用,只要递交申请复议书即可启动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而提起行政诉讼则需要交纳诉讼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