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拆迁评估在征地拆迁中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因为评估结果直接决定了我们可以拿到多少补偿。
但是并不是谁都可以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也不是随随便便走个流程就可以了。拆迁评估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
万典律师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以防大家在这个环节吃亏。
拆迁评估人员需要什么资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房屋价值的评估,由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的,而评估师的要求包括取得执业资格、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等。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第四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执业。
第七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三)受聘于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四)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关于被拆迁房屋的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流程一般如下: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需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地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拆迁评估要注意这三个细节:
1、评估机构要协商选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可以得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实践中,房屋评估机构如果是拆迁方私自选定的,就违反了上述的法律规定,而且这样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是否合理也有待商榷。那么此时,当事人则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除此以外,被拆迁人还需要注意的是,所选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如果让一个不具备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房屋,那么试想一下,这样的评估报告怎么会公平、合理。
因此,评估机构在入户评估时,一定要让他们出示相应的资质,避免让自己有所损失。
2、房屋评估评估师必须要入户查勘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对于未实地查勘,仅以几张图片或是听街道办、村委会的口述就做出评估报告,那么这显然存在程序上的违法,而且该评估报告的合法性也待商榷。
3、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及时申请复核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9条,如果被拆迁户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可以依法要求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
如果经解释后,被拆迁户还是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照《办法》第20条至第25条的规定,依法申请复核评估。被拆迁户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被拆迁户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复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