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21年之后,就很少再有大规模、大范围的大拆大建了。在过去近十年全面推进棚改以来,有效地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
时至今日,“棚改”已经基本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大规模地进行“棚改”已经成为过去式。
我国从棚改变为旧改。所谓旧改,就是对房龄在20年以上的老旧小区在不大拆大建的基础上进行改造,主要是对内外墙进行翻新工作、加固楼梯和过道、粉刷墙面、更换老旧管道、加装电梯,还有就是增加小区绿化、停车位、健身场所等。目的是为了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我国之所以将棚改变成旧改,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棚改拆迁,既会拆除一些老旧的危房,也会把很多还能居住的老房子一并拆除,这样就会造成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因为有些老房子如果进行适当的修缮还是可以继续住人的。
另一方面,棚改拆迁之后,那些原来的拆迁户拿着拆迁补偿款到周围去买房,从而推高了当地的房价,这让当地居民叫苦不迭,所以棚改拆迁结束,也是为了控制当地房价的上涨。
不过,住建部也表示,棚改结束之后,2022年还会有20%的房子将会被拆除,这意味着将来拆迁只会大幅减少,而不会彻底结束。实际上,现在除了对老旧小区改造之外,还有三类房屋依旧是会被拆除的:
第一类,危房拆迁。就是那些上世纪50-60年代的老房子,在经历过了长期风吹雨打,房子的结构已经严重老化,通过旧改也无法得以修缮,这样的老房子如果被相关机构鉴定为危房,就会面临拆迁。
此外,还有一些房龄超过50-60年的预制板的老房子,虽然表面上看房子保养得还不错,还能正常住人,但是,这类房子经不起地震、洪水等突发灾害的冲击,所以,也必须要被拆除。
第二类,城市规划拆迁。比如市政规划需要征用这块土地,而这块土地上面的房子就都要被拆除。主要是地铁或高铁的枢纽站,主题公园、高架桥,以及城市主要马路的拓宽等。不过,像城市规划所要拆迁的房屋,基本上会对当地的居民进行实物安置,像过去那种只要拆迁就进行货币补偿的情况未来也不会再发生。
第三类,城市里的黄金地块。这些地块周围都有像医院、学校、商圈、地铁等比较成熟的基础设施。像这样的地块也很容易被开发商所看中,开发商想开发这块土地来建造高档住宅小区或大型商圈等。
像这类地块上的居民房子,也是很容易被拆迁的。不过,由于开发商现在贷款受到限制,不会再像过去那样一掷千金的疯狂拿地,更何况,由于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现在开发商拿地也越来越谨慎了。
协议搬迁
协议搬迁,搬迁主体则是政府以外的普通民事主体,通过与搬迁方订立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其房屋搬迁的情形。
“协议搬迁”不具有强制性,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搬迁意愿。也就是说,协议搬迁是由开发商出面,与被搬迁人商量房屋搬迁的具体事宜,并且此过程并没有依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征收拆迁的国家强制力。如果不想搬迁,可以遵循自由意志。
放到律师的角度来看,那就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果是协议搬迁发生争议,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合村并居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到:乡村建设应当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严格规范村庄撤并。
在不久前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一次强调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安徽、宁夏等省份也相继出台了搬迁撤并类村庄认定标准和审批程序。
城市更新
2021年11月4日,住建部发布了开展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提到包括北京、河北唐山、内蒙古呼和浩特、辽宁沈阳、江苏南京等在内的21个城市将会纳入城市更新的工作中去。
不过城市更新并不是说不拆了,只是会严格限制盲目拆迁,原则是“留改存”并举,也即尽量在保留老城区特色风貌基础上推进。由此可见,城市更新大概率不会出现“大拆大建”的现象。
虽然目前来看,城市更新还只是在部分城市做试点工作,但应该也会是未来城市拆迁的一个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