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从古至今维权打官司都要讲证据,征收拆迁纠纷也一样,补偿不合理,或是遭遇强制拆迁,我们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权,肯定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违法了,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失了,不然空口无凭,没有说服力。
但也有被拆迁人咨询说,征收方拿着红头文件、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进行强拆,不确定他们的强拆行为算不算违法;还有就是哪些证据才是有用的、关键的,强拆取证不会很困难……
我们来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
一、司法强拆的法律依据: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强拆必须同时满足三个前提条件:
(1)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此处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0日,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
(3)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且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了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也就是说,实施强拆必须经过法院的裁定。
显然,强制执行是以作出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相反的,补偿决定是直指司法强拆的,这就意味着被拆迁人如果还不满意补偿标准,不想被强拆的话,一定要警惕补偿决定的到来。
当收到补偿决定时,应该要把握住自己的救济权利,及时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程序的提起既能够有效制止司法强拆的启动与推进,也能够为大家继续争取补偿的提高创造机会。一旦被拆迁人错过了这个维权时间节点,后面就极有可能遭遇司法强拆,房子被合法地拆掉。
反过来说,如果只满足前提条件中的任意一个条件,则行政机关就无权申请司法强拆,在实践中,一些征收方为了高效完成任务或节省拆迁成本,在未依法作出补偿决定、未支付征收补偿或者是没有经过法院裁定的情况下,不惜动用公权力直接暴力强拆掉被征收人的房屋,致使被征收人利益严重受损。这种强拆不遵守法定的执行程序,当然是违法的。作为被拆迁人可以对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关于强拆取证
①妥善保存相关证件。大家一定要有这个意识,在听到征收拆迁的消息时,就要梳理自己的合同,证件,证明、户口本、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越齐越对我们维权有利。具体来说以下证件格外重要:
被征收土地的相关证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宅基地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合同、林权证等;其他与土地相关的各类证件。
房屋征收相关文件证明。征收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征收补偿决定书;征收部门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过渡期补助费的凭证;
政府对在规定期限没有搬迁的被征收人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等;与征收方人员的谈判照片、录音、视频等资料;其他与政府征收有关的证据材料。
注意:如果有人以核实证件为名要收取你的任何证件,都不能将原件交给对方,转移到其他地方,做好备份,才能万无一失。
②对房屋里外进行拍照录像
对被征收房屋里里外外也要进行拍照、录像,最好将房屋的每个角落都通过拍照或是录像的方式保存下来(包括屋内的物品、家具等),而且所拍摄的画面一定要清晰,录像也要找好角度。
需要注意的是,视频录好之后千万不要进行修剪,最好是原视频,否则会对维权造成一定的影响。
强拆过程的取证强拆过程取证很难,当事人经常受到人身限制。我们通常建议当事人提前委托他人代为录像、拍照。对强拆现场人员、车辆、指挥人员、领导干部等人员进行拍摄,一旦认定非法强拆,相关人员可承担相应责任。
有条件的可以选择有利地形,能录制拆除现场的全貌。对于强拆时行政机关未搬离或未全部搬离屋内物品的,或者即使搬出房屋,但未将物品转移至安全地点妥善保管的情况,这样录制出来的视频更能反映暴力执法对当事人损害程度之重。
强拆后取证强拆后,政府一般不会迅速清理现场,这也为我们完善证据保留了时间。针对拆后现场,进行全面摄录,并着重录制受损物品中优先选择价值较高的以及体积大易于发现的物品进行摄录,全面的取证更有利于在诉讼中影响法官思维,说服法官采纳我们的意见。
强制拆除往往是混乱而暴力的场面,被拆迁人们如遇到强拆一定要保持头脑冷静,切不可采取激烈的对抗措施,因为对抗不仅自身容易受伤,同时阻止强拆的效果也是微乎其微的。
所以,一定要未雨绸缪,有证据意识,在确保自身和家人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收集充分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