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肯定不是一家一户的事,有时候涉及到周围一整片几十户甚至上百户的居民。但在实践中,大家可能都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能拿到多少补偿上,很少有人站在一个整体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有时候一个人维权和十个人维权的效果是不一样的。一个人坚决不同意拆迁有可能最终会成为钉子户,十个人、二十个对明显不公平的补偿方案发出质疑,则有可能应赢得与拆迁方进一步对话并改善方案的机会。
孤军反战还是群策群力?
征收补偿究竟是否公平、合理,一个重要的检验标准就是签约率。
如果因不同意补偿安置方案而拒绝签约的户数始终居高不下,补偿安置方案就势必会迎来修改完善,任何人都无权无视民意强行推动拆除房屋。
现在各地区推出的当地的征收拆迁政策中,都陆续提到了签约率必须达到规定的占比,征收工作才能进行下去,如我们之前的文章提到的,最近河北征收拆迁政策中提到“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比例不得超过应当签订协议总数的10%”,也就是说签约率达到90以上才行。
这样的道理同样适用于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中。在适用“预签约”模式开展的情形下,签约率到不了90%以上,征收决定就难以合法作出,被征收人就能取得继续就补偿方案与征收方协商谈判的可能。
所以,如果被拆迁人确实对补偿安置不满意,就一定不要迫于压力、面子或者自认为“势单力孤”而轻易妥协签约,否则你的“不满意”就会变为“没道理”,本来是黑的就可能会变成白的。
很多被拆迁人在征收工作前期,也就是征收方通过前期的政策宣传、入户协商等工作努力提高签约率期间,被征收方的一些政策优惠、高额奖金所诱惑,草草签了协议,生怕晚了一步就吃亏了,殊不知可能只是为了征收方提高签约率做贡献,自己非但没占到便宜,可能还吃亏了。
每多一户被拆迁人签约、腾房、领奖励金,剩余选择依法维权的被拆迁人的处境就会在客观上变得更加艰难,提升补偿安置利益就会更不具有可行性。所以给拆迁方“凑比例”的事要不要去做,被拆迁人一定要问问自己的内心:补偿安置确实公平、合理,那该配合一定要配合;补偿安置不够公平、合理,疑问很大,那么选择暂不签约,依法救济,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任何人也无权施压、剥夺。
应该怎么做?
1、综合素质较强的被拆迁人要敢于多承担一些责任,团结带领其他被拆迁人做到知情、参与、监督和及时救济权利。
大部分普通老百姓可能不太了解相关、法律政策,但也会有个别拆迁户平时关注这方面的信息,对拆迁方的违法点、补偿安置方案中的不合理之处很敏感,这个时候就需要这样的人能把大家组织起来,一起维权。帮助了大家,也方便了自己。
比如自发组建信息共享互助微信群,把大家组织起来,这是好事,有利于被拆迁人对拆迁项目的知情、参与和监督。对于征收方而言,也应当理性看待这种现象,给大家说话的机会。
而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有“能人”站出来多为大家提供一些服务。这种服务完全是正向的、积极的,被拆迁人无需过分担忧、焦虑,而是要敢于并且善于为大家多做贡献。
2、意志坚定不要左右摇摆,关注周围邻居的情况,也要先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在现实中,很多人是自己没主意,也不懂法,上来就去听街坊邻居亲戚的,在众人七嘴八舌之下反而更没了注意,这无疑不够理性。理性分析当前的情况,尽早咨询相关主页律师,或是通过信息公开申请、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把握主动权,先把自己的该做的事情做好,才能在被拆迁人整体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要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契机、抓手,多掌握一些讯息,多与拆迁方进行正面、直接的协商谈判。披露出来的信息点越多,补偿安置的合理与否就越清晰明了,团结更多人的可能性也就会越大。
总之,应对拆迁,往往不是一家一户的特殊情况,被拆迁人自己的力量也很薄弱,维权的信念也很容易受到逼签的打击。被拆迁人要团结一致,互帮互助,拧成一股绳,可以在拆迁范围附近安装摄像头、各家之间互相照应。
当然,人多也更容易情绪激动,群众的自力救济很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因此一定要守住底线,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稳住情绪,齐心协力应对不合理的拆迁或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