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
如何确定被征收房屋价格?应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若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该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2、若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3、若被征收人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应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房屋价值是众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具体来说,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包括以下几种:
1、区位:即房屋所在城市的区位状况,包括当前环境变动以及未来的规划前景。
2、用途:要区分被征收房屋是住宅还是非住宅,如果是非住宅,还要区分是营业性用房还是非营业性用房。
3、建筑结构:房屋结构包括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木结构、简易结构等,要区分被征收房屋属于哪一种。
4、新旧程度:根据被征收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新旧程度。
5、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根据证件记载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
6、土地使用权:明确土地使用是属于出让、转让、划拨还是租地等情况中的哪一种。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