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安置房设计的面积和拆迁需安置的面积不相符:
安置房设计的面积过大,被拆迁户需交付巨额的安置差价款,经济方面无法承受。如2006年温州市江滨路某地块,新建安置房面积从80到160平方米,对照该地块原拆面积普遍需增加20到30平方米,而当时房屋的市场价已高达每平方米1万多元。被拆迁户在原拆面积之外,另需缴纳几十万元超出面积的房款,普遍不能承受。
(二)安置房设计布局不合理、实用性不高:
被拆迁户对照原拆房屋,感觉安置房虽新却布局固定、相对可变性小、利用率低,对几代人同住的大家庭,相同面积的安置房甚至无法解决最起码的居住问题。
(三)安置房设计套型单一,被拆迁户选择的余地小:
拆迁牵涉到千家万户,被拆迁户的需求也多种多样,而安置房一般按面积设计,相同面积的安置房往往套型相同,无法满足各种不同情况被拆迁户的实际居住要求。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