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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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河南泌阳拆迁案: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征迁双方多次对簿法庭,一场曲折的维权之路 原告:王XX、汪X、吉XX、袁XX、徐XX代理律师:冯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玲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丽媛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泌阳县人民政府本案的案情与以往的案例有所不同,委托人王XX等5人的房屋并不在征收范围以内,但是县政府却强迫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一场官司经过驳回,上诉,高院指令继续审理之后,终于支持了原告方。案情简介逼签协议,委托万典律师维权王某某等五人,系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居民,均有着自己合法居住的房屋。2017年,泌阳县人民政府为实施S330省道扩建项目,将王先生五人的房屋纳入征收范围,但因补偿不合理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同年12月,县政府工作人员逼迫王先生等人与其委托的XX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王某某五人对征收方逼迫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不服。随后他们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王玲以及王丽媛(实习)律师共同维权。三位律师发现其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有种种的违法行为,泌阳县人民政府根据评估机构补偿原告30余万元,并提出案涉房屋系违章建筑不应补偿的问题,补偿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三位律师决定撤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之后泌阳县人民政府不服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