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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国土资字〔2017〕312号 关于淄博市城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分(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273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补充完善了2016年度淄博市城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体系,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次补充制定的淄博市城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淄政发〔2017〕7号)公布的淄博市城镇基准地价土地用途修正体系基本原则确定(土地用途界定按照新修订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