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09
-
07
点击次数:
7
案件要点分户评估报告的送达是被征收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作出过程中重要的程序,行政机关未依法送达分户评估报告,申请人在不知道分户评估结果的情况下,难以与征收部门在签约期内达成补偿协议,影响了申请人根据涉案征收补偿方案获得签约搬迁奖励的权利,可能侵犯申请人的公平补偿权。行政复议申请人许某等人代理律师冯凯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媛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武汉市xx区人民政府案件详情许某等人系湖北省武汉市某区居民,武汉市某政府于2020年8月3日作出政征决字〔2020〕第2号《房屋征收决定》,区政府以旧城改造名义将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征收,申请人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之内,涉案项目征收补偿签约期为:2020年9月19日至2020年12月20日。因申请人与区政府未在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区政府于2021年4月15日作出的《xx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人对该补偿决定不服,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王丽媛二位律师代理案件,在万典律师的指导下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武汉市人民政府审查发现以下问题:1、本案中,涉案项目征收补偿签约期为:2020年9月19日至2020年12月20日。而被申请人在签约期内并未向申请人送达涉案分户评估报告。涉案项目征收补偿签约期届满后,被申请人于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