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WE'LL MAKE EVERY EFFORT TO SOLVE YOUR PROBLEMS

新闻中心

NEWS

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1011室 
电话: 400-150-9288
010-86393036
邮箱: 15810784790@163.com

欢迎关注万典律师官方

微信公众平台

  • 2018 . 12 . 11
    最高法院案例 :“确赔合一”原则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不同于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赔偿中,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已经充分保障赔偿请求人“确赔合一”的权利。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已经放弃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权利,以加害行为被确认违法为前提,与“确赔合一”原则并不冲突。(2018)最高法行赔申35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舒安兰。委托代理人黄雪萍。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号。法定代表人周凡,区长。再审申请人舒安兰因诉被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岳麓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
  • 2018 . 12 . 11
    最高法院案例 : 省级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决定,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2005)行他字第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第三十条第二款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最终裁决应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二是省级人民政府据此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依照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决定,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对征用土地决定作出...
  • 2018 . 12 . 11
    政府采购投标人疏于履行审查义务的认定及责任承担作者︱吴贤奔 黄晨 刘婷婷(重庆一中院)原载︱《人民法院报》2018年11月29日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遵守诚信原则,不论投标人是否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负有实质审查义务,保证投标产品符合采购要求和所涉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提交虚假材料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人民法院应根据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确定其违法责任。案号:(2017)渝0112行初421号 ,(2018)渝01行终490号。【案情】某数码公司以甲公司生产的华德安执法记录仪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了该产品代理商乙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之后,某数码公司成为中标候选人。...
  • 2018 . 12 . 11
    最高法院案例 : 民事诉讼败诉后,对同一争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属于重复起诉所谓重复起诉,是指当事人对同一被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后,再次提起诉讼的情形。其特点是原告和被诉行政行为均为同一个。对于一些案件究竟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还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实践中存有争议的,当事人只能选择一种途径进行救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败诉后,又对同一争议所涉行政行为再次提起行政诉讼的,亦属于重复起诉的情形。所谓“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羁束”是指当事人起诉所指向的诉讼标的已经不具有可争议性,诉讼标的物的归属或者法律关系的性质,已经被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所确认。此种情形中,起诉人并非一定是生效判决的...
  • 2018 . 12 . 11
    最高法院案例 : 国家土地督察局不履行查处职责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对其督察范围内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改变、不取代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管理职权。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直接查处案件,对发现的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由国家土地总督察按照有关规定通报监察部等部门依法处理。可见,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职责限于监督检查,不直接查处案件,土地督察行为属于内部监督行为,具有内部性,并非原国土资源部对外履行公共管理职责行为。(2018)最高法行申6096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 2018 . 12 . 11
    最高法院案例 :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承租人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通常,如果行政机关作出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时,所适用的实体行政法律规范要求考虑被申请保护的利益,或者相关程序行政法律规范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征询或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则应当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具备提起行政复议的资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承租人,不属于征收集体土地需补偿安置人员的范围,征收集体土地应支付的补偿费用也不包括房屋承租人的相关补偿费用。(2018)最高法行申409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向如玲,女,1970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北碚区。再审...
  • 2018 . 12 . 11
    最高法院案例 : 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法定程序程序合法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均应按照相应的法定程序进行,即使行政相对人违法在先,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条的规定,行政强制的实施应当适当,该法第四章对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应当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强制拆除的对象是违法建筑本身,但组成建筑物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内的物品,则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当事人因违法建筑所负的法律责任,不应当涉及其合法的私有财产。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
  • 2018 . 12 . 11
    最高法院案例 : 征地公告发布后,强制拆除行为主体的推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据此,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有且仅有市、县级人民政府才具有依法征收土地及其附属物的职权,发布公告亦是其履行职权的表现。因而,在被拆除房屋位于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征收范围内的情况下,除非市、县级人民政府能够举证证明房屋确系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他主体违法强拆,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
  • 2018 . 12 . 11
    最高法院案例 : 当事人否认自己“知道”行政行为的,起诉期限起算点的认定和判断在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否认自己“知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对于起诉期限的起算点,应以当事人“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所谓“应当知道”,即在当事人不承认“知道”但结合相关证据足以证明其“知道”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应当知道”。在判断是否属于“应当知道”时,应当结合案件的相关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结合生活经验、生活常识进行综合判断。(2018)最高法行申2395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黄艳林。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黄让志。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全州县人民政府,住所地:...
  • 2018 . 12 . 11
    最高法院案例 : 对已处理的信访事项不予答复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当事人的申请事项为已经处理过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不具有再次作出重复处理的法定职责,不予重复答复不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 裁 定 书(2017)最高法行申8478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林毅坚。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林建军。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林建国。系一审原告林大龙之子。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郭海娇。系一审原告林大龙之妻。上述四再审申请人共同委托代理人林毅坚。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
6809页次671/681首页<...  666667668669670671672673674675...>尾页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