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不能信,白纸黑字才有效:拆迁方为了早日完成拆迁的任务,会开出很优渥的条件,比如承诺回迁,承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以其他形式给予一定的补偿,被拆迁人一定要知道,不管说的多好听都不要相信,只有白纸黑字的才是有效的。法律明确规定,征收户有回迁和就地安置的权利。一般征收方为了尽快签协议,虽然口头承诺可以回迁,但在征收方拟定的征收协议文本中,会把“回迁”的字样去掉,那么回迁就不能实现了。如果有回迁的字样,在合同的附件中,安置房的位置、安置房的户型、安置房的红线图都是应该标注的。空白协议是最常见也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实践中,征收方做出令人心动的口头承诺,然后让被拆迁人签订约定不完整的空白协议,被拆迁人信以为真在协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等征收户拿到协议或者补偿款时,才发现与口头承诺相差很大,即使起诉到法院,胜算也不大。(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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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征地补偿、征收补偿的标准:中国很大,每个地域的经济发展不一样,导致房屋、土地的价值自然不一样,即是同地方的房屋,因其房屋质量、装修水平不同也有不同区别,因此,国家级的法律是不能全面规定具体标准,市场价格需要单独评估。但所有的征收、拆迁,无论企业还是个人的补偿标准,只有一个大原则,那就是“市场价值”,这也是我国法律法规的一个总的原则,任何标准不能低于市场价格。那么,好多被拆迁户问,拆迁/征收办给的评估报告说是市场价值,可是我们不认同,因为评估报告给予的不是市场价格,在我国拆迁评估报告给予的价格偏低是一种常见现象。首先,拆迁方会采用“心理战”,如果评估价格十分合理,则价格上涨空间较小,无法给被拆迁户“甜头”,导致拆迁工作不好做;其次,评估价格低是拆迁房的利益源头,给予拆迁户的补偿越少,拆迁人挣得钱就越多;最后,评估公司的选取大多都是拆迁人指定的,更何况评估公司的主要收益来源就是拆迁项目的评估,在种种利益下,评估公司已经难以公正评估。因此我们看到绝大数拆迁项目,拆迁人都对拆迁评估报告都不满意。(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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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屋评估报告的作出需要下列程序上的要求,若程序违法,则评估报告也就失去了合法性,不能作为补偿依据。一、评估机构首先应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由被征收人协商确定;若被征收人无法通过协商确定,则由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二、经过上述程序确定的房屋评估机构、房地产价值评估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三、评估时间点应符合法律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四、初步评估结果完成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五、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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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房屋征收决定后你有多久的维权期限?1、行政复议期限: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诉讼期限:被征收人也可以自知道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被征收人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的诉讼期限: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收到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后你有多久的维权期限?1、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2、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三、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你有多久的维权期限?1、行政复议期限: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知道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诉讼期限:被征收人也可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被征收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期限: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四、房屋被强拆后你的你有多久的维权期限?被征收人房屋被强拆后的维权限期:1、告知诉讼权利的:根据《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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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阶段,被征收人有参与权。具体而言,根据《征收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其次,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被征收人有知情权和救济权。根据《征收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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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评估是指由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征收评估结果直接关系到补偿数额的多少,被征收人应密切关注这一程序。在这一阶段,被征收人可以行使以下权利:一是参与选择评估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首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是评估机构选择方式的第一顺位,对于未经协商就直接采取其他方法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应视为违法。若被征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原则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由此可见,无论采取协商还是投票、摇号、抽签等方式来确定,被征收人都有权参与并发表自己的意见,房屋征收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均无权擅自指定评估机构。二是对评估结果不满可以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三是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上述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提出。若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则按照《征收条例》第26条的规定处理,即被征收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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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阶段,被征收人可以与房屋征收部门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双方对补偿方案达成一致可以签订补偿协议。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政府会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如果对补偿决定不服,务必及时诉诸法律救济。具体而言:(1)被征收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也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被征收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也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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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一、什么条件下,“外嫁女”可以获得征地补偿呢?1.“外嫁女”的户口在婚后仍然留在原村。确认是否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重要因素是考究本人的户口是否在此村子里。2.“外嫁女”与户口所在村存在土地承包关系。土地承包关系,意味着“外嫁女”既需要承担对原村的义务,同时也可以享有权利,取得应当的利益。二、知识拓展:法律规定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都有权分得征地补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二、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允许对妇女有任何歧视。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应与相同条件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其合法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有关经济权益。(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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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征收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分为三部分: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和青苗及地上物补偿。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偿安置农业人口书进行补偿,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等于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注意:每公顷(十五亩)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以上两项补偿由征收方支付给村委会,由村委会开大会决定如何分配。如果被征地人放弃统一安置可以要求村委会直接支付安置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补偿一般由评估确定。该部分补偿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二、房屋征收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价值补偿不能低于征收时周边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格。也就是你的房屋在市场出卖的价格,这个需要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确定。安置房需要达到“拆一还一”,也就是说给予相同大小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地理位置也需要相同,不能你的房屋在市中心,然后在郊区补偿你一个大小相同的房屋,这肯定是不合理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所不同,在征地过程中,集体土地上房屋作为地上物一并征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也就是说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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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胜诉判决的关键:学会保存证据、收集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谚语大家都听过,但绝大多数人都会想当然地认为收集证据是律师的事,自己哪懂这些专业的事情。在此想告诉大家:征地拆迁中证据的保存和收集分秒必争,必须尽早开始,一旦证据灭失,即使后期律师介入也回天乏术。那么,作为一个没有专业法律知识的被征收人,我们该如何保存证据,收集证据呢?征地拆迁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不同阶段征收方会采取不同的措施,大家需要收集的证据也是不一样的,各位被征收人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得到征收消息——权属证书、证明文件要备好实践中往往在征收文件作出之前,大家就已经听到风声了,此时,各位被征收人需要做的是,尽快整理有关被征收房屋的各种权属证书和证明文件。一般而言,最基本的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是经营性用房,还涉及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凭证等证件。在整理过程中,如果发现自己的证件丢失,务必立即依照相关规定申请补办,不清楚补办流程的可以向主管的政府部门咨询,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权属证书的作用不容小觑,没有权属证书和各种证明文件,你的房屋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拆违”代“拆迁”是各地的征收方屡见不鲜的套路,因此大家千万不要忽视这一点。征收开始——保存好征收公告等政府文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该及时公告。此时,被征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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