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包括征收耕地之外其他土地,如林地、草地、水域、建设用地等,也应当给予补偿。其具体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一般也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平均年产值乘倍数的办法计算,有一些很难计算平均年产值的,则可以参照相似的土地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在制定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时作出具体的规定,或专门作出规定。二、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除按本法的规定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外,还应当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这主要是为稳定城市郊区菜地面积,保证城市蔬菜供应,加强新菜地建设所采取的一项措施。关于征收菜地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的办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已作出规定,按城市规模的大小,确定不同的收取标准。每征收1亩城市郊区菜地,城市人口100万以上,缴纳7000—10000元,城市人口 50—100万的市缴纳5000—7000元,50万人口以下的市缴纳3000—5000元。新菜田建设基金由城市人民政府收取,用于本市城市郊区菜地的开发建设。(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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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最高标准。按照本法的征地补偿原则为保证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农民不因土地征收而降低生活水平。因此,本条第六款又规定,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证被征地单位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提高补偿标准。两项之和最高可以达到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据测算,一般情况下如达到30倍,即相当于30年的产值,保证农民的生活水平是完全可能的。再者,目前农村耕地的承包经营权为30年。如果不考虑物价上涨和增产因素。30年的产值也就相当于土地承包期30年的全部产值。二、《土地管理法》还对征地补偿作出了特别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这就意味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国务院有权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再需要经过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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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征地补偿费标准的原则,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征地仍是国家行为,而不是土地的买卖。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确定的标准范围内制定更为具体的标准。在具体实施征地行为时,也应由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具体的补偿办法,而不是由国家(政府)和农民协商或按“市价”补偿。支付的费用仍然是补偿或补助性质的,而不是完全的地价,不能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第二,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原则是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收土地而降低。征收土地后通过补偿和采取各项安置措施,要使被征地单位的农民的生活水平达到征地前的生活水平。如果达不到,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提高补偿标准,最高能提高到30倍。这样即使存入银行,按目前的利率也可以保证农民的收入高于被征收土地之前的水平。第三,征地补偿的办法,应当按原办法管理和使用好征地费。即土地补偿费是给予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因投入而造成损失的补偿,应属于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是用于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活安置的,应当用于被征收土地的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的生产、生活安置。地上物、青苗等补偿费属于地上物、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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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区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禁止养殖的区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对于在指定范围内的区域禁止进行禽畜养殖;对于范围内已经建成的畜禽养殖,由政府责令限期搬迁或者关闭。本文主要介绍后一种情况,即禁养区内的禽畜养殖搬迁、关闭是否应当进行补偿?补偿的话,能获得多少补偿?一、哪些地区是禁养区:《畜牧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因此,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地区进行养殖,是不被法律允许的。二、禁养区搬迁、拆迁有补偿吗,能补偿多少:《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因此,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应当获得补偿。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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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征收补偿如何申请裁决?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目前,许多省虽尚未制定单一法规,但申请裁决是有法律依据的。二、土地征收补偿申请裁决要提交哪些资料?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裁决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协调意见书;4、与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有关的权属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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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双方: 甲方:XXX村委会,住址:XXX,XXX 法人代表:XXX,职务:该村主任 乙方: (农户名),住XXXX 甲方为加强新农村建设,根据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收回 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村庄布点规划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议,订立如下如下协议:一、收回使用权土地的面积及位置:被收回土地共 亩,位于大路口自然村西,314省道南,东起 ,西到 ,南起 ,北到 。详见测量示意图。二、收回使用权补偿费及安置:1、根据省、市和XXXZ政府相关政策及双方当事人协商,甲方按照 元/亩(含收回使用权补偿费、人员安置费、青苗费),合计人民币(大写):万 仟 佰 拾 元,(¥: )。2、甲方负责给予乙方 , (共两位)按照 元标准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三、协议签订后,乙方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随时使用,乙方必须无条件让出。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共同遵守双方约定,违约方按协议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五、付款方式:协议补偿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支付。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见证方和镇农经站各执一份,每份具备同等效力。甲 方(盖章): 乙方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见证方(盖章)(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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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镇/街道办/管委会】 乙 方: 【土地使用权人】甲方根据宣城市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的委托,收回乙方位于 【坐落】的 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土地”),特签订本协议。一、土地基本情况:(一)土地使用权人、面积及坐落:土地使用权人: 面积: 平方米(折合 亩); 坐落: ,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证号(批文号):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二)土地用途: 用地;(三)规费缴交情况: (四)抵押查封情况:二、补偿约定:(一)补偿内容及依据:经甲乙双方确认,该土地补偿的内容包括土地补偿、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解决乙方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和 等,结合 【评估公司】的价值评估,经三方协商,补偿价格为:1、土地补偿:土地补偿总面积 亩,补偿单价为 万元/亩,总价为 万元。2、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补偿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计 万元。3、乙方企业职工安置费用 万元。【补偿内容视具体情况增减】上述补偿款共计约 万元。(二)补偿款的支付方式甲方在 个月内将上述补偿款 万元分 期支付给乙方(丙方)。第一期在签订本协议日起 个月内支付总补偿款的 %;第二期在签订本协议日起 个月内支付总补偿款的 %;第三期在签订本协议日起 个月内支付总补偿款的 %。【视具体情况分期或采取一次性付款】上述款项由甲方汇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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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其他合法方式”一般包括: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2、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4、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5、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6、继承。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时,用地人的死亡会使其继承人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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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避免今后出现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经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方将其所属勤丰七社(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以______人民币转让给乙方(注:甲方以每平方米七百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东至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乙方支付甲方该宅基地的转让费后,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二: 乙方负责办理本宅基地产权、使用权变更的有关手续,换发乙方新的土地证。在乙方办理本宅基地变更手续期间,甲方负责协调本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等纠纷。三: 乙方一次性支付该宅基地的转让费________人民币给甲方后,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均归属乙方。四: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五: 附加条款:1、今后甲方及其亲属和后代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乙方发出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纠纷。若甲方单方面发出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2、今后该宅基地如被国家或其他集团征用或再次转让及它人置换,甲方必须无条件出面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乙方因该宅基地所获的所有赔偿与甲方无关。转让人(甲方):接管人(乙方):甲方证明人:乙方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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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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